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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沥滘等八个分公司2021-2022年度绿化养护、保洁等服务项目(标段二)招标公告
日期:2021-03-02 收藏项目
 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沥滘等八个分公司2021-2022年度绿化养护、保洁等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沥滘等八个分公司2021-2022年度绿化养护、保洁等服务项目招标人为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沥滘等八个分公司2021-2022年度绿化养护、保洁等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其他内容
2.1.1招标项目名称: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沥滘等八个分公司2021-2022年度绿化养护、保洁等服务项目
投标人应根据拟报标段情况,按以下各标段名称递交投标文件:
标段一标段名称: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沥滘等八个分公司2021-2022年度绿化养护、保洁等服务项目(标段一)
标段二标段名称: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沥滘等八个分公司2021-2022年度绿化养护、保洁等服务项目(标段二)
标段三标段名称: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沥滘等八个分公司2021-2022年度绿化养护、保洁等服务项目(标段三)
2.1.2项目规模:本项目主要招选服务单位,为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沥滘分公司、龙归分公司、石井净分公司、石井分公司、西朗二期、竹料分公司、健康城分公司、江高分公司提供年度绿化养护、保洁等服务。
2.1.3服务地点: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沥滘分公司、西朗二期、石井净分公司、龙归分公司、石井分公司、竹料分公司、健康城分公司、江高分公司。
2.2招标范围、标段划分:
2.2.1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3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情况如下:

标段 标段名称 建设内容
标段一 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沥滘等八个分公司2021-2022年度绿化养护、保洁等服务项目(标段一) 负责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沥滘分公司、西朗二期绿化养护、保洁等服务。
标段二 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沥滘等八个分公司2021-2022年度绿化养护、保洁等服务项目(标段二) 负责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石井净分公司、石井分公司、江高分公司绿化养护、保洁等服务。
标段三 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沥滘等八个分公司2021-2022年度绿化养护、保洁等服务项目(标段三) 负责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龙归分公司、竹料分公司、健康城分公司绿化养护、保洁等服务。
2.2.2服务范围:本项目为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沥滘分公司、龙归分公司、石井净分公司、石井分公司、西朗二期、竹料分公司、健康城分公司、江高分公司提供年度绿化养护、保洁等服务。具体服务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服务技术需求》。
2.2.3服务期:3个标段服务期均为1年,暂定从2021年5月1日至2022年4月30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2.4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
标段一:883.6772万元(含花木处置费14万元,含5%的预留金34.511万元)。
标段二:1123.2009万元(含花木处置费23万元,时花更换费22万元,含5%的预留金42.78575万元)。
标段三:853.91588万元(含花木处置费20万元,含5%的预留金33.0919万元)。
注: 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超出(即大于)该标段的最高投标限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2.3投标说明:
2.3.1本次招标设3个标段。投标人可同时参加多个标段的投标,同一个投标人不可同时成为两个有效标段的中标人。当同时参加多个标段投标时需分别提交投标文件,本次招标按照招标控制价从高到低的先后顺序进行评标,依次推荐有效标段的中标候选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关于不得兼中的推荐原则如下:
(1) 若投标人在多个标段的评标总得分都排名第一,则将确定其为先评标的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不再作为其他标段的中标候选人;其余标段的中标候选人,分别按评标总得分排名先后顺序依次上升替补确定。
(2)如任一标段出现因投诉或其它原因导致该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被取消中标资格,且上述情况不影响其他标段中标结果的情况下,该标段的中标候选人按该标段得分排名先后顺序依次上升替补确定。如调整影响到其他标段的评分结果,则不改变其他标段的中标结果,按该标段得分排名先后顺序依次上升替补确定,若出现有标段所有中标候选投标人都不能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该标段招标失败。
(3)若任一标段在确定中标人后,因其他原因导致该标段重新招标,将不影响其他标段的中标人的确定。
(4)若任一标段招标失败,则其他标段的中标人不能再兼中该重新招标标段。
2.3.2因兼投不兼中原则,投标人3个标段可配备1个项目负责人、1套项目管理人员。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时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2 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完成过公开招标的类似业绩(合同需同时包含绿化养护、保洁服务)或提供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完成过公开招标的绿化养护和保洁业绩。必须提供相应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复印件,合同复印件应包括封面、签字页(含有签字、盖章)及能显示项目名称和承包内容部分。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6)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7)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8)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9)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
(10)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1)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12)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的半年中,在招标人组织的招标活动中有被查实提供虚假投标材料的。
(投标人投标时需提供加盖公章的不存在资格条件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规定情况的声明函)
3.5投标人没有被纳入本项目招标人(包括市水投集团及其属下子公司)书面限制投标的企业名单。(名单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注:1.“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未涉及的内容不作为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依据。
2.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公告发布时间:自2021年 3月 2 日 00时00 分至2021年3 月24 日 9时00 分(北京时间,下同)。***
 5.投标文件递交:
5.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 3 月24 日 9时00分,具体递交要求以招标文件为准。本项目采用无纸化电子投标,***
5.2开标时间:2021年3 月24 日 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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