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鄚州连接线工程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日期:2021-03-05 收藏项目
鄚州连接线工程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鄚州连接线工程项目已由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以《关于开展鄚州连接线工程项目前期工作的函》(雄安改发(前期)[2021]1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雄安集团基础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新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金落实情况为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雄安集团基础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鄚州连接线工程项目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鄚州连接线起点位于鄚州收费站与G106平交口,终点位于金马淀路与千里堤路相交路口,全长约6.1公里。
鄚州连接线规划为一级公路,设计速度为80km/h(村庄段限速50 km/h),采用双向6车道,路基宽35m。建设内容主要包括: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涵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及相关附属配套工程。
项目总投资额约31307.6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为25932.5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3055.98万元,预备费2319.08万元,投资不含征地拆迁及管线迁移费用。
2.2招标范围
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工程勘察:包括但不限于满足本工程建设需要的初勘、详勘、补勘、测量、测绘、地质勘察、工程物探、工程室内试验、编制地质勘测报告等。
(2)工程设计: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所需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算文件编制、进行照明及监控等用电设备、设施与外部电源线路连接设计及《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编制办法》规定的其它所有工作,以及数字化模型(BIM、CIM)建设及应用,提供技术交底、承担后续各施工标段招标过程中的配合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后续招标所需技术要求编制、配合工程量清单编制等)、配合招标人后续各项招标及非招标采购工作、负责配合各阶段专项报批报建等工作、参加试运行、竣工验收,并负责项目施工期间的设计服务及配合招标人进行有关科研项目、配合奖项申报等工作。上述成果需满足相关行业规范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咨询机构审查以及行业主管部门评审。
2.3勘察设计服务期限
(1)勘察服务期限: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20日历天内完成各项目初步勘察报告,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详勘报告,施工配合期从项目开工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最终以各项目实际工期为准)。
(2)设计服务期限: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20日历天内完成各项目初步设计,初步设计通过评审后3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配合期从项目开工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最终以各项目实际工期为准)。
2.4标段划分
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5其他要求
项目内容需充分考虑数字化、智能化的要求,以大数据和区块链为基础,全过程中产生的建筑信息模型(BIM)数据需统一接入新区城市信息模型(CIM)管理平台,通过区块链资金管理平台进行本项目的全过程资金管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最低要求:
同时满足下列①、②条件:
①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同时具有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和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乙级资质及以上;
②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具有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资质。
(2)业绩最低要求:
同时满足下列①、②条件:
①近五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独立承担过1项投资额3亿元及以上的公路工程勘察工作;
②近五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独立承担过1个投资额3亿元及以上的公路工程设计工作;
注:若同一业绩合同中包括上述满足要求的多个不同类型的勘察、设计工作内容,视为满足该多个不同类型勘察、设计业绩要求。
(3)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项目负责人应由本项目设计负责人担任,勘察负责人与设计负责人不得相互兼任。
(4)勘察负责人最低要求:1名,具有高级(或以上)职称,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
(5)设计负责人最低要求:1名,具有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
(6)信誉要求:
①本项目对被雄安新区/机构评为严重失信企业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投标人不采用(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②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评价为履约不合格的投标人不采用(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③本项目对近2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在本项目招标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投标人不采用(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④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受到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达到/次或累计罚款/元的投标人不采用(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⑤本项目对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人不采用(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7)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a.投标人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c.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d.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e.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f.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g.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h.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i.投标人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雄安新区投标资格;
j.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k.投标人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l.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勘察、设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m.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n.投标人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o.在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
p.近一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投标人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q.投标人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r.投标人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失信主体”且在公示期内(以因拖欠工资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的为准);
s.投标人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t.①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勘察、设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行政处罚决定或最终法律文书中需明确定性为“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勘察质量”或“重大设计质量”问题,否则不视为具有前述情形)(上述招标公告第3条第(7)L项修改为本条);②在雄安新区范围内,因涉嫌围标、串通投标被立案调查,尚未调查结束的(上述招标公告第3条第(6)⑤项修改为本条);③被本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人上级单位评价为履约不合格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上述招标公告第3条第(6)②项修改为本条)。
上述法律法规禁止情形的评审方式为公开承诺制,接受社会监督。若发现存在上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严格遵守“谁主张、谁举证”原则的前提下可通过“交易平台”在“投诉与答复”菜单中采用数字CA证书以加盖单位电子印章的数据电文形式向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总数(含牵头人)不超过2家,联合体须按照其中一家单位进行全部勘察工作,另一家单位进行全部设计工作的形式进行分工;②联合体成员承担不同专业工作的,资质及业绩认定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各自承担工作对应专业的资质及业绩认定;③本项目的设计单位须作为联合体牵头人并委派设计负责人;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⑤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满足招标公告第3(6)、(7)项要求。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不补偿(补偿或不补偿)
(10)其他要求:____/______________。
各投标人对多个标段提出投标时,最多允许中标/(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3月6日8时30分0秒至2021年3月11日17时0分0秒(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3月31日14时0分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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