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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部生态新区公安交警业务技术用房项目勘察招标公告
日期:2021-03-08 收藏项目
北部生态新区公安交警业务技术用房项目勘察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北部生态新区公安交警业务技术用房项目勘察(第三次),项目业主为广西柳州市北城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广西柳州市北城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柳州市北部生态新区江湾大道与林贤路交叉口西北侧地块
2.2建设规模:位于柳州市北部生态新区江湾大道与林贤路交叉口西北侧地块,规划净用地面积18248.44㎡(合27.37亩)。其中:(1)北部生态新区公安分局业务技术用房(地上建筑面积6400㎡)。(2)北部分局执法办案中心业务技术用房(地上建筑面积3000㎡)。(3)北部新区交警大队(一类大队)业务技术用房(地上建筑面积5300㎡)。(4)北部新区巡警大队业务技术用房(地上建筑面积3200㎡);(5)北部新区责任区刑侦大队业务技术用房(2000㎡)。
2.3投资估算:本项目建设建安投资估算约为15799.7700万元,暂定勘察费:236.99655万元。
2.4资金来源:自筹
2.5招标范围:项目建设规模用地范围内的地质勘察{初勘、详勘、施工勘察}。
2.6勘察服务期限:55日历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
3.2 业绩要求:☑无要求。
3.3 财务要求:☑有要求:提供近3年(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对于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投标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年数的企业,只需提交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年份至所要求最近年份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4 信誉要求:☑要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
3.5 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须具有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且为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6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审核、审定人均具有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
3.7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其他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及其他主要人员必需时投标单位员工(以近3个月(2020年12月至2021年2月)由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年03月08日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止 (不少于20日***下载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 年03月30日09 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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