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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贞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民用物联网智能燃气表采购项目(资格后审)招标公告
日期:2021-03-08 收藏项目
长春贞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民用物联网智能燃气表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20210010-ZB010-C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长春贞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民用物联网智能燃气表采购项目,已由相关文件批准。招标人为长春贞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名称:长春贞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民用物联网智能燃气表采购项目。
2.2标段划分:独立标段。
2.3采购内容及范围:民用物联网智能燃气表,详见招标文件采购清单;
2.4项目地点:长春贞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指定地点。
2.5供货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内,按照甲方实际需求供货。
2.6质量标准:按照国家技术规范及合同技术条款验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之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部门注册的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投标人经营范围中必须满足相应投标产品的生产或销售;
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2近三年(2017年-2019年)财务状况良好。
3.3投标人近三年内无重大犯罪记录。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拒绝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3.6投标人承诺本项目所购产品不得含有国家明令禁止的有毒材料,要符合国家相关安全和环保标准要求。
3.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四、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3月08日至2021年03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取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时间:2021年03月3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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