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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宁市环卫园林局万宁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自行监测采购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1-03-22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NXL2021-021
项目名称:万宁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自行监测采购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6.590458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6.590458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自行监测服务,具体要求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书》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的只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分支机构参与磋商的,需提供总公司出具的授权委托书);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任意1个月或季度的单位财务报表复印件);3.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任意1个月的纳税缴纳凭证和社会保障缴费记录凭证复印件);3.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须具有省级职能部门核发的检验检测机构CMA资质认定证书,且在有效期内,证书附表上所限定的检验项目包括(但不限于)环境空气和废气、水和废水、噪声等项目);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不满三年的自公司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提供声明函);3.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资格承诺函);3.7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3月23日         至 2021年03月29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4月02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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