沱江流域彭州段2019年度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公益性项目(项目名称)监理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江流域彭州段2019年度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公益性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成发改政务审批【2020】第2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成都彭州环境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政府投资(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成都彭州环境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由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成发改政务审批【2020】第23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中科标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注:若为自行招标则代理机构填"/"。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位于彭州市九尺镇、濛阳镇、三界镇、军乐镇、升平镇,濛阳河清淤工程为曹家堰至联丰木业等4段河道。
2.2建设内容及规模:包括新建截污管网工程及濛阳河清淤工程。具体建设规模如下:
(一)新建截污管网工程:新建截污管网共计约77千米,其中:九尺镇新建DN300~DN600污水管道9.8千米;军乐镇新建DN300~DN500污水管道4.9千米;濛阳镇新建DN200~DN800污水管道54.1千米,一体化污水提升泵站3座;三界镇新建DN300~DN400污水管道4.3千米;升平镇新建DN300~DN400污水管道4.7千米。含市政道路恢复约35.7.千米,其中城市次干路约15.6千米;城市支路约20.1千米。
(二)濛阳河清淤工程:曹家堰至联丰木业段等4段河道清淤,总长约4.6千米,清淤总量约14916立方米。
2.3计划投资:项目总投资约15909.42万元。
2.4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施工项目及缺陷责任期内的监理。
2.5监理服务期:同施工总承包工期(含缺陷责任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
3.1.3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
3.1.4☑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证书(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1.5财务要求:提供:近3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3年的)无亏损;
3.1.6业绩要求:
☑近3年☑已完成☑正在实施☑新承接的项目共不少于1个(1至3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2018年1月1日以来建设总投资不低于80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业绩。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须具有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家数须不超过家。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了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3各投人均可就上述/(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可中标的标段数量为/(具体数量)个。
□如投标人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标段中排名第一,选择中标标段的原则为:/。
3.4投标人须根据《成都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从业单位信用信息管理实施办法》取得相应类别的从业单位信用等级(得分)评价结果;未取得的,其信用得分为0分。从业单位信用等级(得分)评价结果,以成都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云平台开标当日(9时后)从成都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平台上获取的结果为准并自动关联到《投标情况公示表》。
3.5资质要求为单个资质的,投标人最终信用得分为:与资质要求对应的信用类别开标当日信用评价得分;资质要求为多个资质的,投标人最终信用得分为:与资质要求对应的信用类别开标当日信用评价得分中的最低分;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最终信用得分为:联合体成员在本项目中对应的信用类别(以联合体协议约定为准)开标当日信用评价得分中的最低分。开标当日成都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云平台获取的联合体成员的信用类别,须与联合体协议约定一致;不一致的,联合体投标人的最终信用得分为0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3月31日起下载招标资料。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4月22日10时30分。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江流域彭州段2019年度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公益性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成发改政务审批【2020】第2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成都彭州环境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政府投资(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成都彭州环境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由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成发改政务审批【2020】第23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中科标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注:若为自行招标则代理机构填"/"。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位于彭州市九尺镇、濛阳镇、三界镇、军乐镇、升平镇,濛阳河清淤工程为曹家堰至联丰木业等4段河道。
2.2建设内容及规模:包括新建截污管网工程及濛阳河清淤工程。具体建设规模如下:
(一)新建截污管网工程:新建截污管网共计约77千米,其中:九尺镇新建DN300~DN600污水管道9.8千米;军乐镇新建DN300~DN500污水管道4.9千米;濛阳镇新建DN200~DN800污水管道54.1千米,一体化污水提升泵站3座;三界镇新建DN300~DN400污水管道4.3千米;升平镇新建DN300~DN400污水管道4.7千米。含市政道路恢复约35.7.千米,其中城市次干路约15.6千米;城市支路约20.1千米。
(二)濛阳河清淤工程:曹家堰至联丰木业段等4段河道清淤,总长约4.6千米,清淤总量约14916立方米。
2.3计划投资:项目总投资约15909.42万元。
2.4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施工项目及缺陷责任期内的监理。
2.5监理服务期:同施工总承包工期(含缺陷责任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
3.1.3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
3.1.4☑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证书(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1.5财务要求:提供:近3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3年的)无亏损;
3.1.6业绩要求:
☑近3年☑已完成☑正在实施☑新承接的项目共不少于1个(1至3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2018年1月1日以来建设总投资不低于80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业绩。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须具有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家数须不超过家。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了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3各投人均可就上述/(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可中标的标段数量为/(具体数量)个。
□如投标人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标段中排名第一,选择中标标段的原则为:/。
3.4投标人须根据《成都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从业单位信用信息管理实施办法》取得相应类别的从业单位信用等级(得分)评价结果;未取得的,其信用得分为0分。从业单位信用等级(得分)评价结果,以成都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云平台开标当日(9时后)从成都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平台上获取的结果为准并自动关联到《投标情况公示表》。
3.5资质要求为单个资质的,投标人最终信用得分为:与资质要求对应的信用类别开标当日信用评价得分;资质要求为多个资质的,投标人最终信用得分为:与资质要求对应的信用类别开标当日信用评价得分中的最低分;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最终信用得分为:联合体成员在本项目中对应的信用类别(以联合体协议约定为准)开标当日信用评价得分中的最低分。开标当日成都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云平台获取的联合体成员的信用类别,须与联合体协议约定一致;不一致的,联合体投标人的最终信用得分为0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3月31日起下载招标资料。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4月22日10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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