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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车载排放检测设备国际(2)(0611-2140050125AS)招标公告
日期:2021-04-06 收藏项目
***1、招标条件
项目概况:新增车载排放检测设备   数 量:1套
资金到位或资金来源落实情况:企业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的说明:已具备
2、招标内容
招标项目编号:0611-2140050125AS
招标项目名称:新增车载排放检测设备
项目实施地点:中国重庆市
招标产品列表(主要设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或业绩:1.投标人必须是响应招标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国内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国外投标人须提供注册证明文件复印件,评标委员会保留审核原件的权利。.2.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在全球范围内有3个及以上同类项目的业绩;提供有效业绩证明资料:包含合同货物、主体等反映招标业绩要求全部内容的合同相关页复印件或技术协议相关页复印件,评标委员会保留审核原件的权利。3.本项目不允许代理商投标,否则将导致其投标被否决。.4 . 2017、2018、2019年的年度财务状况不亏损。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5 . 资信证明:投标人须提供其开户银行在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该原件的复印件(如资信证明中明确注明复印无效的则必须提供该资信证明原件,评标委员会保留审核原件的权利)。.6. 本项目最高限价规定如下:.6.1. 最高限价262万元人民币(完税到用户现场价).6.2. 关境外货物(DAP买方现场价)计算标准:将投标价格转换成人民币价格,并加上关税  2.6  %(关税税率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2019》最惠国税率,签订合同时以实际发生的报关税率为准)、增值税13%后,与最高限价进行比较,超过最高限价的,其投标被否决。注: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在评标时按照开标当日中国银行总行首次发布的美元或其他国际流通货币对人民币的现汇卖出价为基准,统一转换为人民币。6.3. 关境内货物:完税到用户现场价,含增值税率:13%。超过最高限价的,其投标被否决。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未领购招标文件是否可以参加投标:不可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领购开始时间:2021-04-06
招标文件领购结束时间:2021-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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