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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象山县城乡供水管网改造工程—泗洲头镇新水厂-金家岙泵站、垃圾站配水管网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21-04-12 收藏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0年度象山县城乡供水管网改造工程—泗洲头镇新水厂-金家岙泵站、垃圾站配水管网改造工程 已由象发改审批[2020]28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象山县第三自来水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于自筹解决 ,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 象山县第三自来水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2020年度象山县城乡供水管网改造工程—泗洲头镇新水厂-金家岙泵站、垃圾站配水管网改造工程
2.2 建设地点:泗洲头镇新水厂-金家岙泵站、垃圾站
2.3 工程造价:64.1248万元
2.4 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铺设DN25-DN400管道3588米及路面拆复等。
2.5 招标范围:图纸范围内的配水管网工程(不包括纳入政府采购的设备及主材,详见本次招标图纸及清单内容)
2.6 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2.7 质量要求: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2.8 安全要求:安全无事故,合格
2.9 标段划分:1个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 人工工资担保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显示:已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完成录入。
3.4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5拟派项目负责人应无在建项目(同一工程项目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如中标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合同工程,但在中标通知书发布前能从该项目撤离的,视为“无在建合同工程”;如不能从该项目撤离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3.6本工程配备相关专业初级及以上职称技术负责人 1 名;项目专职安全员 1 名,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7 其他要求:
(1)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须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2)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按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系统要求完成录入;
(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3.8本次招标对投标人资格的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4月12日至2021年4月15日17时00分***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提问截止时间: 2021年4月22日11:00时前(北京时间)***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75元,售后不退。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23日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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