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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城建•望湖城一期二期(西区)人防工程防护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发包招标公告
日期:2021-04-12 收藏项目
一. 发包条件
本发包项目宣城市城建•望湖城一期二期(西区)人防工程防护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二次)(项目编号:HXJY1110001004053001)已批准,资金已落实,发包人为宣城城建置业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发包。(本项目响应文件须为电子文件, 采用不见面开标)
二. 项目概况与发包范围
1、项目概况:本工程位于宣城市城建•望湖城一期二期(西区)人防地下室,为附建式甲类人防工程,Ⅰ类地下室,地下一层,人防区域总建筑面积约12099㎡,防护面积约11020平方米,掩蔽面积7900平方米,掩蔽人数4100人;掩蔽车辆84辆,5个防护单元。战时使用功能为专业队装备掩蔽部、专业队人员掩蔽部、二等人员掩蔽部、固定电站。抗力等级:核5级、常5级、核6级、常6级,防化级别:丁级、乙级。平时使用功能为小汽车库。
2、发包范围:城建·望湖城一期二期(西区)项目人防工程防护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包含人防门、人防标示、标牌等。具体详见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
3、工期:180日历天
4、质量标准:合格
5、本项目经业主确认的控制价为2841623.22元(其中含暂列金额12万元)。
三. 响应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企业登记地在安徽省的企业且在安徽省人防主管部门备案公示,并提供备案情况证明材料,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制作及安装能力,还需满足下列要求之一:
3.1.1非外资企业,中国国籍法人代表,独立法人资格,取得国家人防办颁发的《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定点生产企业资格认定证书》(有效期内)
3.1.2《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定点生产和安装企业资格认定证书》(有效期内)
3.1.3中国勘察设计协会人民防空与地下空间分会颁布的《人民防空专用设备生产和安装从业能力达标企业证书》(有效期内)。
3.2拟派驻本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人防防护工程师执
业资格。
3.3本次发包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4符合《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宣公管函〔2020〕29号)文件要求。
四. 发包文件的获取
发包文件领取方式: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下载发包文件及附件。
五. 响应截止时间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4月16日10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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