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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静海区土地整理中心机关静海区电厂周边地块拆除清运平整招标公告
日期:2021-04-14 收藏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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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静海区土地整理中心机关 静海区电厂周边地块拆除清运平整项目 (项目编号:PYGP-2021-C-0123)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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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PYGP-2021-C-0123 项目名称:静海区电厂周边地块拆除清运平整项目 预算金额:630.06万元 最高限价:630.06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预算(万元)
最高限额(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129.71
129.71
其他服务
本项目主要工作内容为静海区电厂周边地块内建筑物、构筑物、地基基础、硬化路面拆除,垃圾清运,对拆除后裸露地面进行地面平整及苫盖等工作。地块位于静海区静海新城东昌道西侧、静文路北侧、东兴道东侧、北华路南侧,需平整土地面积684.36亩,拆除地上物面积约121263.49平方米,其中:第一包面积约193.56亩,地上物面积约31006.48平方米。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本项目兼投不兼中。
第2包

333.76
333.76
其他服务
本项目主要工作内容为静海区电厂周边地块内建筑物、构筑物、地基基础、硬化路面拆除,垃圾清运,对拆除后裸露地面进行地面平整及苫盖等工作。地块位于静海区静海新城东昌道西侧、静文路北侧、东兴道东侧、北华路南侧,需平整土地面积684.36亩,拆除地上物面积约121263.49平方米,其中:第二包面积约307.33亩,地上物面积约59560.59平方米。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本项目兼投不兼中。
第3包

166.59
166.59
其他服务
本项目主要工作内容为静海区电厂周边地块内建筑物、构筑物、地基基础、硬化路面拆除,垃圾清运,对拆除后裸露地面进行地面平整及苫盖等工作。地块位于静海区静海新城东昌道西侧、静文路北侧、东兴道东侧、北华路南侧,需平整土地面积684.36亩,拆除地上物面积约121263.49平方米,其中:第三包面积约183.47亩,地上物面积约30696.42平方米。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本项目兼投不兼中。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自入场之日起20日内全部工作完成。(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开标时间之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型、小型企业采购的项目。(三)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第二条约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四)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 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 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19年度或2020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应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或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近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 提供2020年12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内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等)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4. 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注: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代理机构于开标当日、开标时间之前打印的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结果为准。(二)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如身份证、驾驶证、护照等);投标人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投标,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如身份证、驾驶证、护照等)(原件备查)。***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4月14日到 2021年04月20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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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zhangpei@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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