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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珠海市地理标志产品培育及运用促进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1-04-13 收藏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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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SK2021-CG6005
项目名称:2021年珠海市地理标志产品培育及运用促进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组名称
项目内容
服务时间
预算金额
包1:2021年地理标志产品运用促进项目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实施方案》(国知办发运字〔2019〕26 号)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地理标志保护工作开展的实际情况,鼓励各类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拓展地理标志服务业务,打造一批地理标志品牌服务机构,提升我市地理标志服务能力和水平,培养一批熟悉地理标志运用制度和规则的实务型人才。增强我市相关市场主体的地理标志保护意识,提升企业运用地理标志资源促进相关产业经济持续发展的能力,推动地理标志特色产业融合发展。具体要求详见《用户需求书》。
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
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00)
包2:2021年度珠海地理标志产品培育及专用标志核准改革项目
根据我市特色产业,挖掘本地地理标志潜在资源,培育一批我市地理标志产品、地理标志证明商标、集体商标,并以培训会、研讨会以及点对点培训等方式,加强对我市政府指定的地理标志产品申请机构或拟申请认定的协会和企业的相关申报工作的培训和指导。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多形式的地理标志宣传,形成群众关注、政府重视的地理标志保护氛围,不断提升我市地理标志产品的社会影响力和附加值。积极协助市知识产权局全面开展地理标志专用标志核准改革试点工作。具体要求详见《用户需求书》。
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
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150,000.00)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1.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1.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1.4《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1.5《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4月14日 至 2021年04月20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4月23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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