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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山西信通公司2021年协同督办可视化平台运维服务招标公告
日期:2021-05-27 收藏项目
国网山西信通公司2021年协同督办可视化平台运维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有兴趣的投标人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分标与标段划分:
分标编号
分标名称
备注
052143-9003001-0001
其他服务
 
2.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详见项目需求一览表
实施单位
省公司主管部门
项目名称
项目内容
工期
资质要求
最高限价(万元)
技术规范ID号
网省采购申请号
行号
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信息通信分公司
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互联网部
国网山西信通公司2021年协同督办可视化平台运维服务
国网山西信通公司2021年协同督办可视化平台运维服务
2021年8月5日-2021年12月31日
1.具有中国电子工业标准化技术协会信息技术服务分会(ITSS)颁发的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标准符合性成熟度三级及以上资质;
2.2019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内,具有信息系统运维业绩。
23.5
B00F-300009275-00121
6100031220
1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完成和保障如期交付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信誉。
(2)本次招标仅电网工程可研设计一体化(建设)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2通用资质要求:
3.2.1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除应具备承担相应标段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3.2.2其他要求: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改委等9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规定,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2)根据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联合印发《印发<关于对电力行业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及其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运行〔2017〕946号)的规定,投标人不得被政府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并纳入电力行业“黑名单”。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不得被政府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并纳入电力行业“黑名单”。
(3)投标人需在商务文件中提供: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上生成的本单位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PDF版),报告中应包含“营业执照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报告生成之日为开标日前一个月内。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上生成的本单位的信用信息报告(PDF版),报告应包含“失信惩戒信息”,报告生成之日为开标日前一个月内。(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方应分别出具。)
如投标人未提供上述报告,或提供的报告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与内容,或报告内容被评标委员会认定有异议的,相关信息以评标委员会在线查询的结果为准。
(4)参与投标竞争的分支机构应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分支机构营业执照、以分支机构名义取得的相应资质证书和履约业绩证明材料。
3.2.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2.3.1(电网工程勘察设计(配网)、信息系统设计(互联网)、电网工程可研设计一体化(建设)):
(1)为发包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发包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勘察设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2.3.2(电网工程施工监理(建设)、电网工程施工监理(配网)、电网工程施工监理(技改)、电网工程施工监理(营销框架)):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与本招标项目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监理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与同一标包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3.2.3.3(其他服务、其他服务框架(物资)):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产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影响合同履约的;
(12)在最近3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3)开标日前两年内存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或国家电网公司有关禁止分包规定的行为;
(14)近3年内在招投标活动、合同履行、现场服务过程中,未受到不良行为处理通报;
(1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投标的;
3.3专用资格要求
详见“项目需求一览表”。
3.4财务要求
开标日前三个会计年度,即2018年至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若不能提供截止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需提供本单位出具的年度财务报告),不得出现连续三年亏损。
3.5信誉要求: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3)被政府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并纳入电力行业“黑名单”;
(4)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职务犯罪预防部门的查询结果为准);
(5)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规定,因供应商不良行为不予授标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
3.6安全质量要求:
潜在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自开标日前三年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重大质量事故(二级及以上质量事件);一年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较大及以上人身死亡事故(三级及以上人身安全事件)、较大及以上电网、设备事故(三级及以上电网、设备安全事件);六个月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一般人身死亡事故(四级人身安全事件)、一般电网、设备事故(四级电网、设备安全事件)或较大质量事故(三级质量事件);三个月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一般质量事故(四级质量事件)。
注:
1.类似工程是指与招标项目在结构形式、使用功能、建设规模相同或相近的项目;
2.在建工程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依据
3.投产工程业绩以竣工验收证书(送变电工程启动竣工验收证书、或交接证书、或验收证书等)签订时间为依据;
4.工程业绩电压等级序列:1000(直流±1100、直流±800)千伏、750(直流±660)千伏、500(直流±500、直流±400)千伏、330(220、直流±320)千伏、110(66)千伏、35千伏、10千伏等。工程业绩折算根据各标包要求,并仅允许相邻电压等级由低电压等级向高电压等级折算。
5.海外工程业绩电压等级:介于220-500千伏之间的电压等级(不含500千伏),按220千伏电压等级业绩计算。
6.输变电工程业绩统计规则
(1)新建变电工程业绩指:含新建变电站(开关站);
(2)新建线路工程业绩指:含新建线路工程;
(3)新建输变电工程业绩指:含新建变电站和新建线路工程;
(4)扩建变电工程业绩指:仅含扩建、更换变压器工程;
(5)改建线路工程业绩指:仅含包括所有工序(基础、组塔、放线)的线路段;
(6)线路工程业绩均按线路折单计算长度。
7.专用资质业绩描述中“不少于*项”为包含本数字的数量。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5月26日~2021年6月2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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