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高集团通用电气仪器仪表及测试设备零购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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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采购条件
***建设资金为企业自有资金,采购人为平高集团有限公司,并委托平高集团华生电力设计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为采购代理机构。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2. 采购范围
3.应答人资格要求
(1)本次采购要求应答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采购项目和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3)根据《国家电网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的规定,应答人存在导致其被暂停成交资格或取消成交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不得参加相应项目的应答。
(4)应答人须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须提供2018年-2020年的财务报表或经第三方审计财务报告;如为新成立公司,则提供自成立年至今的财务报表或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
(5)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改委等9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规定,应答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根据《关于对电力行业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及其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运行[2017]946号)要求,应答人不得被纳入电力行业市场主体严重违法失信“黑名单”。应答人是否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纳入电力行业市场主体严重违法失信“黑名单”,以首次应答文件递交截止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
(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应答;本次采购不接受代理应答;
(7)本次采购接受代理商应答,应答人为代理商的,代理产品不得属于《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试行)》(商务部令2014年第1号)规定必须进行国际招标的产品。代理商需提供生产商的授权委托书。
(8)应答人需提供1份所应答标包的类似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4.***凡有意参加应答者,请于2021年6月3日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21年6月8日17:30止,***下载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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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采购条件
***建设资金为企业自有资金,采购人为平高集团有限公司,并委托平高集团华生电力设计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为采购代理机构。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2. 采购范围
包号 |
物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交货期 |
1 |
红外检漏仪 |
套 |
1 |
签订合同30日 |
2 |
红外局放测试仪 |
套 |
1 |
签订合同30日 |
3 |
水分测试仪 |
套 |
1 |
签订合同30日 |
4 |
回路电阻测试仪 |
套 |
1 |
签订合同30日 |
5 |
机械特性测试仪 |
套 |
1 |
签订合同30日 |
6 |
故障录波器 |
套 |
1 |
签订合同30日 |
7 |
镀银层测厚仪 |
台 |
1 |
签订合同30日 |
8 |
检漏仪 |
台 |
2 |
签订合同30日 |
9 |
漏电保护测试仪 能量锤 梅花触头压力测试仪 |
台 |
3 |
签订合同30日 |
10 |
操作试验台 |
套 |
2 |
签订合同30日 |
3.应答人资格要求
(1)本次采购要求应答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采购项目和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3)根据《国家电网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的规定,应答人存在导致其被暂停成交资格或取消成交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不得参加相应项目的应答。
(4)应答人须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须提供2018年-2020年的财务报表或经第三方审计财务报告;如为新成立公司,则提供自成立年至今的财务报表或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
(5)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改委等9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规定,应答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根据《关于对电力行业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及其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运行[2017]946号)要求,应答人不得被纳入电力行业市场主体严重违法失信“黑名单”。应答人是否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纳入电力行业市场主体严重违法失信“黑名单”,以首次应答文件递交截止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
(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应答;本次采购不接受代理应答;
(7)本次采购接受代理商应答,应答人为代理商的,代理产品不得属于《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试行)》(商务部令2014年第1号)规定必须进行国际招标的产品。代理商需提供生产商的授权委托书。
(8)应答人需提供1份所应答标包的类似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4.***凡有意参加应答者,请于2021年6月3日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21年6月8日17:30止,***下载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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