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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蒲江县高铁新城基础设施建设工程EPC总承包部钢材采购招标公告
日期:2021-06-05 收藏项目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蒲江县高铁新城基础设施建设工程EPC总承包部钢材采购招标公告
(钢材)
招标编号: 三公局2021.134.1-4-钢材(蒲江)
1. 招标条件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蒲江县高铁新城基础设施建设工程EPC总承包部建设资金已落实,根据项目建设需求,对工程需用的钢材进行招标采购,现采用电子化招标投标方式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
高铁新城片区位于蒲江县城区西部,东接南部新城片区,北靠老城片区。规划区规划范围东至蒲江河,北抵西门沟,西接成蒲高铁,南临成雅高速,规划范围面积为219.77公顷(3296.55亩),总投资9.41亿元。涉及市政道路、桥梁、涵洞、排洪渠、综合管廊、绿化带、垃圾中转站等。建设内容基本覆盖整个高铁新城片区。
2.2招标内容:钢材。
2.3特别说明:因本项目部分工程量核算事宜,部分招标物资数量存在数量差异,以最终需求量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项目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一般纳税人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营业范围包含所投物资),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新版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等证件并提供原件复印件。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具有履行申请物资供应合同的能力;供货业绩要求:生产商或代理商近3年内具有投标产品国内大中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供货发票或结算单等)。
(4)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供货商垫资能力不得低于合同总价的40%。
(5)获得生产许可证、行政许可证(生产商);代理商参与投标须具有满足本资格条件的生产商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的授权函,生产商可以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商或代理商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并提供相关资料证明。
(6)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次招标不分包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于2021年6月 5日10:00至2021年6月 11日15:00下载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购买:每包件收取500元标书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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