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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运维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1-06-17 收藏项目
随州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运维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采购计划备案号:2021-06-000019
3、项目名称: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运维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67.5(万元)
6、最高限价:67.5(万元)
7、采购需求:
负责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运维服务工作
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应提供2019年度或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单位若有或应有按最近的年份提供;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开户资料)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任意一个月完税证明和社保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自行提供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近3年(从投标截止日向前推算)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1年06月18日至2021年06月24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1年06月30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1年06月30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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