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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公告]安康市恒口示范区保税物流中心(B)型建设项目设计服务采购公告
日期:2021-06-22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安康市恒口示范区保税物流中心(B)型建设项目设计服务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1,984,000.00元
4、最高限价:1,984,000.00元
5、采购需求:安康市恒口示范区保税物流中心(B)型建设项目设计服务采购项目,1项,采购预算:1,984,000.00元,项目概况:主要包括:项目前期咨询、规划设计、项目单体方案设计、办公楼、仓库、熏蒸处理库、保税区卡口及外网施工图设计等。技术标准和要求采用的技术规范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地方有关设计相关规范和标准。,简要技术要求、用途:自用
6、合同履行期限:2021-06-16 09:00:00至2021-07-31 17:00:00(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3.《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5.《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6.《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2、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原件,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9财务审计报告或2020年财务审计报告(2021年1月1日以后成立的公司提供公司财务会计制度加盖投标人公章即可);4、书面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5、供应商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查询日期为从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至开标截止日前),以网页截图(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6、投标保证金凭证;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8、投标人必须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设计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9、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及以上执业资格;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即日起至2021-06-28 17:00:00止
***售价:每套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四、投标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2021-07-13 09: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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