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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州市城区道路排水工程-晋生路(新华街至光明街)道路排水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日期:2021-06-29 收藏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晋州市城区道路排水工程已由晋州市行政审批局以关于晋州市城区道路排水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晋行审投资【2020】9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晋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财政,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晋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工程名称:晋州市城区道路排水工程-晋生路(新华街至光明街)道路排水工程勘察设计;建设地点:晋州市晋生路(新华街至光明街);建设性质:新建;建设规模:新建道路长度为1467.12米,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I级,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规划红线宽50米,规划断面为三幅路。服务期限:30日历天;质量标准: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并达到国家现行勘察设计规范要求。
     2.2 招标范围:晋州市城区道路排水工程-晋生路(新华街至光明街)道路排水工程的工程勘察、施工图设计及其相关服务,自合同签订后至工程竣工验收为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和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设计甲级及市政行业(排水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注册土木工程工程师(道路)资格
       3.1.2其他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以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投标均被否决。     特别提示:参加晋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的各方主体,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0.249.147.67/G2/),按照 “主体注册操作手册”进行相关信息注册、上传有关附件(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再点击“关注项目”,主体注册咨询电话:0311-89668589。因投标单位自身原因,出现未能在有效时间内进行注册、确认投标等问题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2)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但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承担本项目的设计方,否则按无效处理;(3)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具备为在中国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后,联合体的组成与结构不得变动;(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6)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0元。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06-29 00:00至2021-07-05 23:59(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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