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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殡葬管理所殡仪服务采购项目(招标编号:中诚-YC2021-040)招标公告
日期:2021-07-19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中诚-YC2021-040
2.项目名称###市殡葬管理所殡仪服务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采购需求:招1家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殡葬礼仪服务;供应商负责提###市殡葬管理所除五项基本殡葬服务(接运、火化、冷藏、骨灰寄存、普通骨灰盒)以外的所有延伸性殡仪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为群众提供遗体整容化妆、故人沐浴、葬礼策划、告别服务、引灵仪式、家祭仪式、入炉仪式、骨灰安放仪式、骨灰追思会、守灵(灵堂)服务、骨灰盒刻字、金属像制作、延伸服务所需的丧葬用品销售、花圈花篮租赁、鲜花制作销售等相关配套服务。
5.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叁年。
6.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开标时须提供以下材料用于资格审查:
①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仅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营业范围须含有殡葬服务或殡葬礼仪服务);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人需与投标当天受委托**
③须提供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基本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原件或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④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包****网站查询结果截图、中****网查询结果截图、投标单位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加盖公章;
⑤纳税和社保证明材料(须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凭证和缴纳社保凭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的供应商,应当提供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文件证明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⑥投标保证金凭证(原件或复印件),未提供的以银行到账核实为准。
注:各投标单位应按上述资格审查要求,提供合格的资质证明文件,开标时交于招标方统一进行资格审查。投标人资质文件装于投标文件内的,视为在开标前送达。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其资格审查不通过,原件验后退回。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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