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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新城大院通勤班车租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1-07-20 收藏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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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请登录)
2、项目名称:陕西省新城大院通勤班车租赁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1,100,000.00元
4、最高限价: 无
5、采购需求: 陕西省新城大院通勤班车租赁采购项目,1项, 采购预算: 1,100,000.00元, 项目概况: 陕西省新城大院通勤班车租赁采购1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通勤车租赁、自用
6、合同履行期限:2021-08-16 00:00:00 至 2024-08-15 00:00:00(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 (2)、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备向采购人提供相关服务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文件(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事业单位法人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2)、具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3)、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合法授权委托书;投标人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4)、信用查询: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截止时间为招标文件发售期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并将网页截图(加盖投标人红色公章)附在投标文件中;(5)、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6)、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即日起至2021-07-27 17:00:00 止***
售价: 每套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
四、 投标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2021-08-10 14: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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