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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烟草公司南通市公司2021-2024年度物流中心风扇维保服务项目招标公告(二次)
日期:2021-07-21 收藏项目

江苏爱德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受江苏省烟草公司南通市公司(以下称采购人)的委托,就其2021-2024年度物流中心风扇维保服务项目组织公开招标,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江苏省烟草公司南通市公司2021-2024年度物流中心风扇维保服务项目

二、项目预算:维保费1.5万元/年(不含零配件更换),服务期3年,共4.5万元。

三、项目需求:对物流中心分拣车间的6台工业风扇进行维修和保养,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四、潜在的投标人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参加此项目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或者是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中同时参加投标,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4、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具体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八章 投标响应文件组成及格式》中的资格审查文件要求。

特别提醒:投标人须认真对照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资格要求条款,完全符合资格要求的,才能参与投标;如不完全符合资格要求,故意参与投标的,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其投标资料经查实为弄虚作假的,将在有关网站曝光公开。

五、招标文件获取

(1)凡符合投标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722—2021730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前携带  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注明联系方式)  至江苏爱德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领取招标文件,地址:南通市人民中路95号纺织大厦1401,联系电话:0513-80901552,(可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164746958@qq.com)。招标文件每份300元,售后不退。202173017:00后将不再发售招标文件。

(2)请各投标人在报名前确认以下要求:

①投标人未被检察机关列入的行贿犯罪档案库;

②投标人未被国家、地方人民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不良行为记录公告平台。例如:没有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没有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网站和“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网站均无异常记录;

③投标人未被中国烟草总公司江苏省公司列入烟草行业供应商不良行为记录数据库。

如投标人一经查实存在不良行为记录,招标人将取消投标人资格并将该投标人记入烟草行业供应商不良行为记录数据库。若中标后查实存在不良行为记录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并将该投标人记入烟草行业供应商不良行为记录数据库,对招标人造成的损失按要求进行赔偿。

(3)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中国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zbytb.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om.cn)”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六、投标文件接收截止及评审开标时间:2021 08 10 900

七、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江苏省烟草公司南通市公司十一楼会议室(南通市崇川区工农南路99号),如有变动另行通知,请各投标人提前做好准备。

八、资格审查

评标小组将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审查通过方可参与后续评审。

九、投标保证金

1、本次项目投标保证金为:壹仟元整(1000.00元)

2、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汇票或现金 形式递交,拒绝其他方式递交。汇票上须注明“投标保证金”。银行汇票或现金(现金须单独密封)须带至开标现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交给采购人。

十、行贿供应商禁入措施

根据中国烟草总公司江苏省公司采购管理相关制度规定,将对行贿供应商实施禁入措施,相关内容详见附件《行贿供应商禁入措施告知书》。

十一、联系方式

1、采购人:江苏省烟草公司南通市公司;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工农南路99号;

联系人:江女士;

电话:0513-89073293。

2、招标代理机构

单位:江苏爱德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人民中路95号纺织大厦14、15楼

联系人:范小莹

联系电话:0513-80901552,18912292712

邮箱:164746958@qq.com



附件:

行贿供应商禁入措施告知书

根据中国烟草总公司江苏省公司采购管理相关制度规定,现将对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实施禁入措施的相关内容告知如下:

一、对供应商在参加烟草采购活动中,向干部职工行贿的,依据制度规定列入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禁止参加新采购项目。

二、对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的禁入措施,适用于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在禁入期限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均不得参加新采购项目。

三、对被列入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在供供应商,可以采取警示约谈等措施进行督促整改,并根据合同约定采取降低考核评价分数、降低供货份额、缩短服务期限、终止或解除合同等处理措施。

四、签订采购合同时,同时签订廉洁合同,约定供应商行贿禁入条款。

如采购项目涉及核心技术资料的(香精香料配方、软件源代码等),将在廉洁合同中约定供应商同意与烟草企业共同在律师见证下,将采购项目涉及真实的核心技术资料铅封交给第三方保存,如果在履约期间发现供应商向烟草干部职工行贿,烟草企业有权解除合同,并将行贿供应商的核心技术资料公开,交给其他供应商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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