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基本情况
*** 项目名称:太原市妇幼保健院污水自行监测项目公开招标采购
资金来源:自筹
预算金额:310000元(含年检费用)
最高限价:无
采购需求:共一包,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需求”。
监测内容一(长风院区)(一)废气监测 1、监测项目及监测频次
废气主要有燃气锅炉产生的废气以及污水处理站周边废气。废水监测点位、监测内容及监测频次见下表。
废气污染物监测内容一览表
(二)废水监测 全院医疗废水均排入污水处理站,经处理后由污水处理站排放口排入城市污水管网。污水处理站设计处理规模为1000m3/d,设1个排放口,为主要排放口。废水对未设置在线监测的废水污染物项目进行手动监测。
1、废水监测内容 废水监测点位、监测项目及监测频次见下表。
废水污染源监测内容一览表
废水在线监测项目手动监测内容一览表
2、执行标准
各类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见下表。
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
监测内容二(南内环院区) (一)废气监测
1、监测项目及监测频次
废气主要有燃气锅炉产生的废气以及污水处理站周边废气。废水监测点位、监测内容及监测频次见下表。
废气污染源监测内容一览表
(三)厂界噪声监测
(四)排污单位周边环境质量监测
根据《太原市妇幼保健院住院楼建设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批复“并环审批[2012]064号”,没有对周边环境质量进行监测的相关要求,故不开展企业周边环境质量监测。
(五)手工监测质量保证
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
注:1.所有招标内容除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外,均采购国产产品,即非“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国外的产品”,投标货物及服务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2.招标内容标注为“进口产品”的,满足需求的国产产品和进口产品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时须提供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7月22日09点00分至2021年7月28日17点00分(北京时间)
***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1年8月1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 项目名称:太原市妇幼保健院污水自行监测项目公开招标采购
资金来源:自筹
预算金额:310000元(含年检费用)
最高限价:无
采购需求:共一包,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需求”。
监测内容一(长风院区)(一)废气监测 1、监测项目及监测频次
废气主要有燃气锅炉产生的废气以及污水处理站周边废气。废水监测点位、监测内容及监测频次见下表。
废气污染物监测内容一览表
序号 | 污染源类型 | 污染源名称 | 监测点位 | 监测项目 | 样品个数 | 监测频次 | 测试要求 | 排放方式及去向 |
1 | 固定源废气 | 1#锅炉房排气筒 | 排气筒上 | 氮氧化物 | 非连续采样至少3个 | 1次/月,每次1天 | 记录工况、生产负荷、烟气参数等 | 集中连续排放,环境空气 |
林格曼黑度、颗粒物、二氧化硫 | 非连续采样至少3个 | 1次/年,每次1天 | ||||||
2 | 固定源废气 | 2#锅炉房排气筒 | 排上出口 | 氮氧化物 | 非连续采样至少3个 | 1次/月,每次1天 | 记录工况、生产负荷、烟气参数等 | 集中连续排放,环境空气 |
林格曼黑度、颗粒物、二氧化硫 | 非连续采样至少3个 | 1次/年,每次1天 | ||||||
3 | 无组织废气 | 污水处理站 | 下风向4个监控点 | 硫化氢、氨气、臭气浓度、氯气、甲烷 | 1次/季度 | 非连续采样至少4个 | 记录风速、风向、气温、气压等 | 无组织间歇排放,环境空气 |
1、废水监测内容 废水监测点位、监测项目及监测频次见下表。
废水污染源监测内容一览表
序号 | 监测项目 | 监测点位 | 监测频次 | 样品个数 | 排放方式及去向 |
1 | 粪大肠菌群数 | 污水处理站出水口 | 1次/月 | 每4小时采样1次,一日至少采样3次 | 集中连续排放,排放至市政污水管网 |
2 | pH | 1次/12小时 | |||
3 | 生化需氧量 | 1次/季 | |||
4 | 悬浮物 | 1次/周 | |||
5 | 动植物油 | 1次/季 | |||
6 | 石油类 | ||||
7 |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 ||||
8 | 色度 | ||||
9 | 挥发酚 | ||||
10 | 总氰化物 | 各科室污水预处理设施出水口 | 1次/季 | 每4小时采样1次,一日至少采样3次 | 间断排放,排入综合污水处理站 |
11 | 总汞 | ||||
12 | 总镉 | ||||
13 | 总铬 | ||||
14 | 六价铬 | ||||
15 | 总砷 | ||||
16 | 总铅 | ||||
17 | 总银 | ||||
18 | 总α | 衰变池出水口 | |||
19 | 总β |
序号 | 监测项目 | 监测点位 | 监测频次 | 排放方式及去向 |
1 | 流量 | 污水处理站出水口 | 连续监测,1次/小时 | 集中连续排放,排放至市政污水管网 |
2 | 化学需氧量 | |||
3 | 氨氮 | |||
4 | 总余氯 |
各类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见下表。
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
污染源类型 | 序号 | 污染源名称 | 标准名称 | 监测项目 | 标准限值 | 确定依据 | |
固定源废气 | 1 | 燃气锅炉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限值 | 颗粒物mg/m3 | 20 | 现行标准要求氮氧化物执行《关于推进生物质锅炉超低氮排放改造和燃气锅炉低氮改造的通知》并环改办发[2018]18号文件30mg/Nm3限值要求 | |
二氧化硫mg/m3 | 50 | ||||||
氮氧化物mg/m3 | 150 | ||||||
烟气黑度 | ≤1林格曼黑度,级 | ||||||
无组织 废气 |
1 | 污水处理站 | 《医疗机构水污染排放标准》 (GB18466-2005)表3限值 |
氨气mg/m3 | 1.0 | 环评执行标准 | |
硫化氢mg/m3 | 0.03 | ||||||
臭气浓度(无量纲) | 10 | ||||||
氯气mg/m3 | 0.1 | ||||||
甲烷(指处理站内最高体积百分数%) | 1 | ||||||
废水 | 1 | 综合废水 | 《医疗机构水污染排放标准》(GB18466-2005) 表2预处理标准 |
粪大肠菌群MPN/L | 5000 | 环评执行标准 | |
pH值 | 6-9 | ||||||
化学需氧量mg/L | 250 | ||||||
生化需氧量mg/L | 100 | ||||||
悬浮物mg/L | 60 | ||||||
氨氮mg/L | - | ||||||
动植物油mg/L | 20 | ||||||
石油类mg/L | 20 | ||||||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mg/L | 10 | ||||||
色度稀释倍数 | - | ||||||
挥发酚mg/L | 1.0 | ||||||
2 | 特殊医疗废水 | 《医疗机构水污染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预处理标准 | 总氰化物mg/L | 0.5 | 环评执行标准 | ||
总汞mg/L | 0.05 | ||||||
总镉mg/L | 0.1 | ||||||
总铬mg/L | 1.5 | ||||||
六价铬mg/L | 0.5 | ||||||
总砷mg/L | 0.5 | ||||||
总铅mg/L | 1.0 | ||||||
总银mg/L | 0.5 | ||||||
总αBq/L | 1 | ||||||
总βBq/L | 10 | ||||||
总余氯mg/L | - | ||||||
厂界噪声 | 1 | 厂界 | 《工业排污单位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2类 | 昼间dB(A) | 60 | 环评执行标准 |
夜间dB(A) | 50 |
1、监测项目及监测频次
废气主要有燃气锅炉产生的废气以及污水处理站周边废气。废水监测点位、监测内容及监测频次见下表。
废气污染源监测内容一览表
序号 | 污染源类型 | 污染源名称 | 监测 点位 |
监测项目 | 监测频次 | 样品个数 | 测试 要求 |
排放方式和排放去向 |
---|---|---|---|---|---|---|---|---|
1 | 固定源废气 | 2t/h燃气锅炉 | DA001 废气排气筒上 |
颗粒物 | 1次/年,1天/次 | 每次非连续采样至少3个 | 同步记录工况、生产负荷、烟气参数等 | 集中排放,环境空气 |
SO2 | 1次/年,1天/次 | |||||||
NOX | 1次/月,1天/次 | |||||||
烟气黑度 | 1次/年,1天/次 | |||||||
2 | 无组织废气 | 污水处理站 | 下风向设置4个点 | 氨 | 1次/季度,1天/次 | 每2h采样1次,共采集4次,取其最大测定值 | 记录气温、气压、风速、风向 | 无组织排放,环境空气 |
硫化氢 | ||||||||
臭气浓度 | ||||||||
甲烷 |
- 废水监测
- 监测项目及监测频次见下表。
序号 | 污染源类型 | 污染源名称 | 监测 点位 |
监测项目 | 监测频次 | 样品个数 | 测试 要求 |
排放方式和排放去向 |
1 | 废水 | 污水处理站(医疗废水、生活污水) | 污水处理站排放口 | pH值 | 12小时/次 | 瞬时采样至少4个瞬时样 | 记录水温水量 | 进入杨家堡污水处理厂(太原豪峰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悬浮物 | 1次/周,1天/次 | 瞬时采样至少4个瞬时样 | ||||||
五日生化需氧量 | 1次/季,1天/次 | 瞬时采样至少4个瞬时样 | ||||||
化学需氧量 | 1次/周,1天/次 | 瞬时采样至少4个瞬时样 | ||||||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 1次/季,1天/次 | 瞬时采样至少4个瞬时样 | ||||||
石油类 | 1次/季,1天/次 | 瞬时采样至少4个瞬时样 | ||||||
动植物油 | 1次/季,1天/次 | 瞬时采样至少4个瞬时样 | ||||||
挥发酚 | 1次/季,1天/次 | 瞬时采样至少4个瞬时样 | ||||||
总氰化物 | 1次/季,1天/次 | 瞬时采样至少4个瞬时样 | ||||||
粪大肠菌群数/(MPN/L) | 1次/月,1天/次 | 瞬时采样至少4个瞬时样 |
- 对厂界噪声进行监测,监测内容见下表。
点位布设 | 监测项目 | 监测频次 | 监测方法及依据 | 检出限 | 仪器设备名称和型号 | 备注 |
厂界四周4个点 | Leq | 每季度一次(昼、夜各一次)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35dB(A) | HS6288B噪声频谱分析仪 | 以委托监测报告为准 |
根据《太原市妇幼保健院住院楼建设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批复“并环审批[2012]064号”,没有对周边环境质量进行监测的相关要求,故不开展企业周边环境质量监测。
(五)手工监测质量保证
- 机构和人员要求:接受委托的监测机构通过山西省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并在有效期内,监测人员持证上岗。
- 监测分析方法要求:采用国家标准方法,行业标准方法。
- 仪器要求:所有监测仪器、量具均经过质检部门检定合格并在有效期内使用,按规范定期校准。
- 废气监测要求:《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T397-2007)、《固定污染源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范》(HJ373-2007)和《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HJ/T55-2000)等相关标准及规范的要求进行,按规范要求每次监测增加空白样、平行样、加标回收或质控样等质控措施。
- 水质监测分析要求:水样的采集、运输、保存、实验室分析和数据处理按照《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164-2004)和《固定污染源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范》(HJ/T373-2007)等相关标准及规范的要求进行,按规范要求每次监测增加空白样、平行样、加标回收或质控样等质控措施。
- 噪声监测要求:布点、测量、气象条件按照《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要求进行,声级计在测量前、后必须在测量现场进行声学校准。
- 记录报告要求:现场监测和实验室分析原始记录应详细、准确、不得随意涂改。监测数据和报告经“三校”“三审”。
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
污染源类型 | 序号 | 污染源名称 | 标准名称 | 监测项目 | 标准限值 | 确定依据 |
固定源废气 | 1 | 燃气锅炉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4/1929-2019)表3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 | 颗粒物 | 5mg/m3 | 现行标准2020年10月1日起氮氧化物浓度限值为50mg/m3 |
二氧化硫 | 50mg/m3 | |||||
氮氧化物 | 100mg/m3 | |||||
烟气黑度 | ≤1林格曼黑度级 | |||||
废水 | 1 | 污水处理站 | 《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2预处理标准 | 粪大肠菌数 | 5000MPN/L | 现行标准 |
化学需氧量 | 250mg/L | |||||
五日生化需氧量 | 100mg/L | |||||
悬浮物 | 60mg/L | |||||
氨氮 | / | |||||
动植物油 | 20mg/L | |||||
挥发酚 | 1mg/L | |||||
氰化物 | 0.5mg/L | |||||
色度 | / | |||||
石油类 | 20mg/L | |||||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 10mg/L | |||||
余余氯 | / | |||||
pH | 6-9 | |||||
厂界噪声 | 1 | 厂界噪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 | Leq | 昼间60(dB) | 环评标准 |
夜间50(dB) | ||||||
无组织废气 | 1 | 厂界无组织废气 | 《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3限值 | 氨 | 1.0 | 环评标准 |
硫化氢 | 0.03 | |||||
臭气浓度 | 10 (无量纲) |
|||||
甲烷 | 1(%)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时须提供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7月22日09点00分至2021年7月28日17点00分(北京时间)
***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1年8月1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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