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 |||||||||
大连市金州至普兰店湾城际铁路工程电力外线工程涉铁施工项目已经由辽宁省·大连市·大连市备案。以辽发改交通【2010】877号、大发改交通字【2014】253号、住建许准字〔2020〕第(CS00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大连地铁十三号线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出资比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大连市金州至普兰店湾城际铁路工程电力外线工程涉铁施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大连市 2.工程规模: 工程: 大连市金州新区至普兰店湾新区城际铁路工程期起自3号线续建工程终点九里站,向北沿202国道、既有哈大铁路、沈大高速公路、海皮路和海湾工业区振兴路敷设,终止普兰店工业区振兴路,线路长43.152km,高架线长23.598km,地面线长18.325km,隧道长1.229km,前期设站11座,预留车站5座,普兰店端设车辆段1座,出入段线2.295km,设控制中心1座,位于海湾车辆段内。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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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工期要求:2021年08月30日 开工至 2021年11月28日 竣工 |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
1.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铁路工程·铁路工程三级](含)以上并且[专业承包·铁路电气化工程·铁路电气化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二级建造师·铁路工程](含)以上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2.投标人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铁路电气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允许联合体),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为联合体投标,牵头人必须为具有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企业法人。 4.其它要求:1.项目经理具有铁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无负责在建工程。2.企业和项目经理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或者***。 5.允许互跨专业承接同等级业务: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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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投标 | |||||||||
1.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30.0万元 | |||||||||
2.开标时间: 2021年08月12日 09: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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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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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zhangpei@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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