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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宿州市分公司萧县、砀山县资金调拨款押运服务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日期:2021-07-26 收藏项目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宿州市分公司萧县、砀山县资金调拨款押运服务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AHRBZB-2021283
发布时间:2021年7月26日
***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宿州市分公司(采购人)委托,对其“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宿州市分公司萧县、砀山县资金调拨款押运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潜在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投标。
1.招标条件
1.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宿州市分公司萧县、砀山县资金调拨款押运服务采购项目;
1.2 采 购 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宿州市分公司
1.3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项目总预算172.8万元,分两个包段:一包萧县资金调拨款押运服务,预算76.8万元;二包砀山县资金调拨款押运服务,预算96万元。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服务地点:萧县、砀山县分公司。
2.2、项目内容:萧县、砀山县资金调拨款押运服务。
2.3、标包划分:两个包(一包萧县资金调拨款押运服务;二包砀山县资金调拨款押运服务)。
2.4、技术要求:达到综合办公室提出的相关要求,经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依法许可设立,配备公务用枪,从事武装守护押运服务的保安服务公司,且足量配备武装押运专用制式车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2.5、服务期:合同期限1年,合同到期后供应商后评估得分不低于90分的,可续签1年。
3.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3.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必须具备法律法规、国家和行业标准规定的提供押运服务所需资质条件,已获公安机关批准从事武装押运服务;
3.3、必须具有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
3.4、必须具有公安机关批准购置、使用枪支弹药的有关文件,按照《专职守护押运人员枪支使用管理条例》和公安部公务用枪管理的规定配备和管理所需的枪支弹药,保证性能完好和正确使用;
3.5、配备专用防弹运钞车、驾驶员、押运员、调款员、防暴枪、通讯设备、消防工具和防弹背心、头盔等器材;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股东及出资、主要人员或分支机构信息存在交叉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招标,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无效;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办法: 资格后审 。
5.投标报名
5.1报名时间: 2021年7月26日起至2021年7月30日(9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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