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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河支流链斗式双体采砂船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1-07-29 收藏项目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抚河支流链斗式双体采砂船采购项目已由上级批准,招标人为江西省赣抚建材资源开发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项目采购2标第一次招标因投标人不足三家招标失败,现就该项目采购2标的船舶采购面向国内进行第二次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交船地点:抚州市临川区上顿渡万家可采区、抚州市宜黄县万家可采区、抚州市宜黄县大港可采区、抚州市黎川县石子岭可采区(具体位置由招标人指定)。
2.2 招标规模:本次招标金额为1280.0425万元。
2.3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5个月内(150天)。
2.4 标段划分:1个标段。采购2标:共计4艘采砂船,分别为临川赣抚1艘20米采砂船、宜黄赣抚2艘26米采砂船、黎川赣抚1艘36米采砂船。
2.5 招标内容:
标段名称
项目编号
地区
砂场名称
船长规格
(米)
数量(艘)
预算金额
(元)
招标控制价
(元)
采购2标
JXAL2021-GFJC-STCSC-2
临川
万家砂场
20
1
2521046
12800425
宜黄
大港砂场
26
1
2719968
万家砂场
26
1
2719968
黎川
石子岭砂场
36
1
4839443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造船企业。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具有省级及以上船舶建造三级Ⅲ类及以上钢质一般船舶建造资质。
(4)提供“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
(5)投标人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提供信用信息报告)。
(6)投标人船舶生产企业应提供生产用地权属(所有权或使用权)证明,若是租赁用地,应提供签署长期的租赁协议(至少五年以上)。投标人船舶生产企业占地面积不低于0.5万平方米。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内容。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的投标者,请于2021年7月29日起至2021年8月11日止***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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