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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高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临高中等职业技术学校饭堂扩建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1-07-29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临高中等职业技术学校饭堂扩建项目 项目编号 ZHZX********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万元) 199.******** 最高限价(万元) 176.******** 采购需求 详见采购需求 下载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计划工期:3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无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如律师事务所,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供应商是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如供应商是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行业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分支机构可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文件中涉及要求提供“法定代表人”相关证明材料的,提供分支机构“负责人”的相关证明材料。 只有中国公民才能以自然人的身份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以上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年度审计报告或提供2021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或任意一个季度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应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提供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或任意一个季度依法缴纳税收、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是零报税的,应提供由税务部门盖章的纳税申报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以上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5)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本次磋商要求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2)供应商须具备《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3.供应商在“****网站(********)、中****网(********)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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