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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高集团国网苏州、徐州、泰州公司一二次融合智能开关单相接地故障处置能力提升租赁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日期:2021-08-27 收藏项目
平高集团国网苏州、徐州、泰州公司一二次融合智能开关单相接地故障处置能力提升租赁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项目建设单位为平高集团综合能源服务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单位”),建设资金为企业自有资金,采购人为平高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本项目积极响应《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倡导潜在应答人用先进标准引领产品质量提升,有效治理质量突出问题,推动形成优质优价的采购机制。
2. 采购范围
序号
项目名称
标段名称
服务周期
 
1
平高集团国网苏州、徐州、泰州公司一二次融合智能开关单相接地故障处置能力提升租赁项目
包1:苏州结算审核服务
合同签订至项目结束
 
2
包2:徐州结算审核服务
合同签订至项目结束
 
3
包3:泰州结算审核服务
合同签订至项目结束
 
3.应答人资格要求
3.1 应答人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本次采购要求应答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须具备相应项目的实施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完成项目等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
(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3)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采购文件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
(4)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的规定,应答人存在导致其被暂停成交资格或取消成交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不得参加相应项目的应答。
(5)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改委等9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规定,应答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6)根据《关于对电力行业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及其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运行[2017]946号)要求,应答人不得被纳入电力行业市场主体严重违法失信“黑名单”。
(7)应答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
3.2 应答人须满足如下专用资格要求:
(1)应答人须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须提供2018年-2020年的经第三方审计财务报告;如为新成立公司,则提供自成立年至今的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
(2)应答人须提供自2018年以来类似项目业绩3份(提供合同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3.4本次采购不接受代理商应答。
3.5本次采购不接受代理应答。
3.6各应答人均可就本次采购的部分或全部标包应答。
4.凡有意参加应答者,请于2021年8月26日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21年8月31日18:00止(北京时间,下同),获取并下载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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