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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华联电力工程监理有限公司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技术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1-09-10 收藏项目
北京华联电力工程监理有限公司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技术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
1.招标条件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包号及包名称
招标范围
服务期
北京华联电力工程监理有限公司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技术服务项目
北京华联电力工程监理有限公司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相关技术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相关的政策咨询、资料整理、认定申请及相关后续服务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5月31日

(应列明合同包个数、服务清单、服务期限等内容)。
●见附件1:服务清单。
●单价或框架:招标人不承诺合同有效期内的实际执行金额,仅以实际发生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须具备相应项目的实施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完成项目等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
(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3)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招标文件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
(4)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的规定,投标人存在导致其被暂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不得参加相应项目的投标。
(5)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改委等9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规定,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6)根据《关于对电力行业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及其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运行[2017]946号)要求,投标人不得被纳入电力行业市场主体严重违法失信“黑名单”。
(7)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
3.2 投标人须满足相应招标项目的专用资格要求:
包号及包名称
投标人专用资格要求
资质要求
业绩要求
人员要求
北京华联电力工程监理有限公司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技术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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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除专用资格要求中明确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项目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如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成员方均应满足3.1款和3.2款的规定。
(2)联合体各方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3)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获取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及投标工作。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中投标。
3.5 除专用资格要求中明确接受代理商投标的项目外,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投标。
3.7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次招标的部分或全部标包投标。
3.8其他要求:
4.***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9月10日上午9:00至2021年9月15日下午16:00(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提交
5.1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1年10月11日上午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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