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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韩盐城产业园未来科技城B1楼一至十五层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设计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1-09-16 收藏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韩盐城产业园未来科技城B1楼一至十五层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已由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以《中韩盐城产业园未来科技城B1楼一至十五层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盐开行审经备【2021】9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盐城东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盐城东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中韩盐城产业园未来科技城B1楼一至十五层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设计服务项目。
2.2工程地点: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中韩盐城产业园未来科技城内。
2.3工程规模:本项目由中韩盐城产业园未来科技内B1楼装修改造成高端品牌酒店。一层至二层(除裙楼外)及三至十五层、地下室楼梯间公共区域及消防控制室等附属设施装修,地上改造建筑面积约15158.68㎡,地下改造面积约400㎡,总共约1.55万平方米。项目总投资约6500万元。
2.4质量标准:国家合格标准。
2.5设计周期:总设计周期90日历天(不含图审时间),具体节点时间如下:
1)投标时提供概念设计及评分点要求的设计内容(具体按设计任务书及评分标准提供相应设计成果);
2)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日历天内,按招标人要求完成概念设计优化工作,并报招标人审查;
3)概念设计审查通过后20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方案设计经招标人审查确认后报相关部门审查直至通过;
4)方案设计审查通过后28日历天内完成扩初设计(含概算编制)并报招标人审查确认;
5)扩初设计审查通过后35日历天内完成本次招标范围内所有施工图设计,并通过图纸审查[中标人负责图纸对接、修改、盖章及扫描并承担相关费用(图审中心收取费用除外)],施工图能直接满足施工要求。
注:所有时间节点必须满足招标人对各专业的施工进度要求,且现场设计代表须驻场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直至本工程施工结束验收合格为止。
2.6招标内容
本招标项目为一个标段,招标内容为中韩盐城产业园未来科技城B1楼一至十五层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概念设计、方案设计、方案汇报、方案修改、扩初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阶段设计咨询、变更、竣工验收等全过程服务。设计主要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建筑设计板块(建筑设计、结构设计、给排水设计、强弱电设计、暖通空调设计、消防设计、智能化设计、精装修机电深化设计、窗栏杆设计、泛光照明设计、厨房设计、室内外机电管线综合设计等及其相关的深化设计)、室内软硬装设计(所示区域所有天花、地面、墙面、门、固定家具以及空间局部调整所涉及的结构改造设计。活动家具、窗帘与布艺选型、绘画与艺术品选型、摆放植物、门牌标志以及其他陈设。卫生间五金洁具选型、门五金选型、灯具选型、开关插座选型等)、机电设计、室内外标识标牌设计、室内外灯光设计等施工图的设计服务,具体内容详见设计任务书。
施工图设计图纸须符合国家、省及市关于施工图设计深度的规范要求及施工验收规范要求,并满足《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版)》、江苏省相关规范等规定的要求,最终设计成果须确保通过相关部门审查(含消防等相关部门);本项目的施工图审查工作及消防审查工作,均由中标设计单位负责办理并对接,招标人提供必要的协助,涉及的图审对公缴纳费用由招标人承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或有效期内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资质的独立法人。
注:若中标人不具有本设计项目相关专项设计内容的资格条件,应由中标人分包给具有相应资格条件的设计单位设计,并经招标人确认。本项目为全套设计服务,中标人不得在设计的施工图再行标注由其它专业进行二次深化设计或由其它专业单位设计等内容。
3.2 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的在册在职职工且非法定代表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或建设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3.3 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3.1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特指以下三种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
3.4 设计项目组其他主要组成人员配备须满足现行相关规范标准规定、且专业设置合理,满足本项目设计要求。资格审查时只审查项目负责人相关资格,招标人有权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审查项目组其他成员相关证书原件。
3.5 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6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2)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招标文件正文10.1.1以及10.1.2条失信行为的,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3)投标人不得存在:自2018年9月1日(含)以来,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情形。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5)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7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项目组成员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2021年2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投标时无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评标办法中要求的除外),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年10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年2月以后任意连续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3.8盐城市招投标及标后履约不良系统已启用,投标承诺的人员不到场以及其他履约不良记录,将会被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慎重选派项目人员,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3.9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10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 120 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在建工程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
3.11其他要求:
(1)本项目招标人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和授权委托人。
(2)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的,没收其全部投标保证金,如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合理选择下载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5.2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200.00元/标段,在线网银支付,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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