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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2021年9月新增物资授权竞争性谈判采购招标公告
日期:2021-09-18 收藏项目
第一章 采购公告
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2021年9月新增物资授权竞争性谈判采购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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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采购条件
本次采购项目建设单位为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或其所属单位(以下简称“项目单位”),建设资金来自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自有资金,采购人为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就本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
2.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按分标编号详见下表,货物清单单独成册。
序号
分标编号
分标名称
包号
应答保证金(万元)
备注
1
(请登录)
同期装置
包1
0
合环换电装置
2.2采购文件的技术规范书要求与货物清单的物资描述内容不一致时,以采购文件的技术规范书要求为准,应答人成交后应当按采购文件的技术规范书要求供货。
2.3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实物ID与电子标签贴牌相关要求
2.3.1根据国网公司电网资产统一身份编码(实物ID:二维码铭牌和RFID标签)推广建设工作要求,本次采购如有下列设备,应答人成交后需按采购人要求随设备提供实物ID标签。需要制作和安装实物ID的设备范围包括:①变电21类设备:主变压器、断路器、组合电器、隔离开关、电流互感器、电压互感器、电抗器、电力电容器、耦合电容器、接地变、站用变、开关柜、避雷器、消弧线圈、充气柜、高压熔断器、消防系统(主变灭火装置)、串联补偿装置、母线、 避雷针、穿墙套管②输电1类设备:物理(运行)杆塔。③配电4类设备:配电变压器(户内变压器、柱上变压器、箱式变电站)、10kV环网柜【箱式开闭所和10kV高压开关柜(包括分段开关柜、分段隔离开关柜、母线设备柜等)】、10kV电缆分支箱、10kV柱上开关(柱上断路器、柱上负荷开关)。④调控3类设备:故障录波装置、通信电源、IMS系统终端。
2.3.2成交人承担设备实物ID标签的制作、安装任务,所需费用包含于成交价格内,请各应答人根据自身情况将费用填写于应答报价分项中。
2.3.3在设备出厂前, 成交人应做好以下事项:①通过“供应商获取实物ID编码及标签制作规范”微应用获取实物ID和二维码图案,完成实物ID标签的制作、安装;②确保二维码铭牌、RFID电子标签满足《电网资产统一身份编码技术规范》等国家电网公司相关技术标准要求;③通过“物资技术参数维护管理”微应用,发货前完成设备技术参数的录入。
2.3.4设备实物ID标签的制作和安装参照《电网资产统一身份编码物联网标签制作安装指导手册(增量分册)》执行(具体以“供应商获取实物ID编码及标签制作规范”微应用上提供下载的文件为准)。***
3.应答人资格条件
3.1本次采购要求应答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应答人本人所拥有的权利权益。
3.2应答人及其应答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接受代理商应答时,其应答产品原厂商须在境内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
(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3)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4)根据《国家电网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的规定,应答人不存在导致其被暂停成交资格或取消成交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
(5)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铁路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应答人不得存在违法失信行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应答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应答人应当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查询日期应在公告发布日至应答截止日期间),应答人同时应当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包含“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信息(查询日期应在公告发布日至应答截止日期间)。根据查询结果,应答人应当在商务文件中提供“关于无违法失信行为的承诺函”,未提供有效承诺函的将被否决(承诺函中查询日期不在公告发布日至应答截止日期间的也将被否决)。应答人提供虚假承诺的,将被视为虚假应答,并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进行相应处理。
(7)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为采购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为相应标包前期提供设计或咨询的,但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除外;
·为本(批)次采购提供采购代理服务的;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包货物应答的;
·对于接受代理商应答的项目,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委托两个及以上个代理商参加应答的;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责任追溯措施未全面落实的;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
·在近三年内应答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法律法规或应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3应答人及其应答产品须满足相应采购货物的专用资质业绩要求见附件一《专用资质业绩要求》。
3.4除采购公告对相应标包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4.采***凡有意参加应答者,请于2021年9月18日17:00时起至2021年9月23日下午17:00时止,***下载采购文件。***5.应答文件的递交
5.1应答截止时间:2021年9月27日上午9:00时。应答文件递交(提交)的截止时间同应答截止时间。逾期上传或者未成功上传指定的信息平台,予以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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