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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洋县城市管理执法局沙洋县新湖社区周边绿化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日期:2021-09-21 收藏项目
沙洋县城市管理执法局沙洋县新湖社区周边绿化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采购计划备案号:
3、项目名称:沙洋县新湖社区周边绿化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5、预算金额:69.34972(万元)
6、最高限价:69.34972(万元)
7、采购需求:
拟对沙洋县新湖社区周边绿化项目进行建设(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8、合同履行期限:15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6.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并提供合格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6.2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园林绿化项目经理证书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且无在建项目;拟派主要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拟投入本项目的其他管理人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岗位证书;提供上述所有人员近一年社保证明(身份证、劳动合同、社保人员花名册及缴费凭证);
6.3供应商必须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相关网页截图依据);
6.4供应商须提供企业信用等级 B 级及以上信用报告(信用报告必须由中国人民银行备案的从事企业征信和信用评级等业务的社会信用服务机构出具);
6.5近三年内没有拖欠、克扣劳动者工资的记录(提供公告发布之日起的“信用中国”或“企查查”网站查询截图);
6.6供应商须提供2020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近一年依法缴纳税收证明;
6.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成交供应商不得分包或转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1年09月22日至2021年09月24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1年09月29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1年09月2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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