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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河家园补植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1-09-22 收藏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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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星河家园补植项目

2、项目编号:***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预算金额:本项目采购预算为人民币3238647.72元。

5、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按下浮5%计算,为人民币3076715.33元,谈判响应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响应报价。

6、采购需求:星河家园补植绿化面积为42500㎡,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范围内所示内容。

7、工期要求: 28 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发出的开工令为准)。计划开工日期: 2021年10月,竣工日期: 2021年11月。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格式见第六章);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6月-2021年8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本项目提交首次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当天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这3个渠道查询所有提交谈判响应文件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将所有提交谈判响应文件供应商的查询记录电子截屏提交给谈判小组。谈判小组对于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供应商,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等文件要求,拒绝其继续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查询记录电子截屏作为证据留存,与采购项目其他材料一并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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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第六章);

7、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成交后不得分包、转包。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的,必须提供法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这两项(须加盖公章);

2、响应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响应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①获得国家级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②具有中专以上(含中专)学历、获得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初级职称5年以上的技术人员;③获得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初级职称且从事园林绿化工作10年以上的技术人员;

(注: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根据建城【2009】157号文件,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

5、拟派项目负责人为响应供应商的正式员工,但不得为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董事长、总经理,须提供响应供应商与拟派项目负责人双方签订的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及响应供应商为拟派负责人缴纳的连续6个月(2021年3月至2021年8月)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6、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采购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7、供应商自2016年9月1日(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至提交首次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日承担过类似绿化工程施工或景观绿化施工业绩。

以上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三项证明材料须齐全,缺一不可。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施工合同须经工程所在地招投标(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案(直接发包的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必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

8、响应供应商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R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2年内(自提交首次谈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司法、行政、监察等有关处罚或认定的;

?R企业近1年内(自提交首次谈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成交)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R企业近三个月内(自提交首次谈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采购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R响应供应商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五年内(自提交首次谈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在采购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

(三)拒绝以下谈判供应商参与谈判:

谈判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

(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四)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9月22日至 2021年9月30日
***售价:300元/标段(谈判现场支付)

四、响应文件提交

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 9 月 30 日 9 时 30分,逾期送达的谈判响应文件将不予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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