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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信兰州新区大数据中心一期工程及附属工程跟踪审计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1-09-24 收藏项目
招标公告名称:
中国电信兰州新区大数据中心一期工程及附属工程跟踪审计项目招标公告
创建时间日期:
2021-09-24 16:16:33
 
招标文件发售起始时间:
2021-09-25 08:30:00
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
2021-09-30 09:00:00
 
终止:

     
中国电信兰州新区大数据中心一期工程及附属工程跟踪审计项目招标公告
中国电信兰州新区大数据中心一期工程及附属工程跟踪审计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前来参加。
1.招标范围及内容
1.1针对本项目全过程进行跟踪审计,具体范围包括以下建设项目:
1.1.1 土建建设项目(投资估算约1.2935亿元(不含税))。
1.1.2 土建建设项目室外工程(投资估算约3778.25万元(不含税))。
1.1.3 外市电引入工程(投资估算约1208.8万元(不含税))。
1.1.4 基础配套工程(投资估算约1.298亿元(不含税))。
1.2针对本项目全过程进行跟踪审计,具体内容包括:
1.2.1制定全过程跟踪审计工作大纲、操作指南和工作流程。
1.2.2检查本项目建设审批文件、招标程序及结果、各合同条款的合规合理性、建设资金的到位情况。
1.2.3对业主、工程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的各项内控制度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完善建设项目现场管理制度,如工程签证管理、材料设备采购、价格控制、验收、领用、清点,设计变更管理制度等。
1.2.4检查该项目相关单位和部门的合同履行情况,检查有无违法转包、分包现象,重点检查:①工程进度。②合同实质条款内容发生变更时有无及时签订补充合同。③有无违法转包、分包现象,检查施工单位是否与合同单位一致。
1.2.5检查项目概算执行情况。
1.2.6积极配合业主,控制、优化工程变更,根据工程用途及市场行情,提出建设性的优化方案。经常深入施工现场,掌握工程进展及变更的落实情况,为准确计量掌握真实资料。检查工程设计变更、施工现场签证手续是否合理、及时、完整、真实。参与工程造价控制的有关会议,参加工地监理例会,提出合理化建议,并收集整理相关会议记录。适时对施工现场进行查勘,核实有关设计变更及签证,及时了解工程情况并进行必要的拍照、摄像,留取证据,确保计量准确和审核完整真实。
1.2.7做好隐蔽工程的查看和验收,涉及造价增减的,要做到图片、文字资料齐全,及时办理确认手续并存档。
1.2.8参与特殊材料、设备的定价工作,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1.2.9负责对施工单位上报的已完成工作量月报进行审核,并提供当月付款建议书;严格控制管理工程进度款支付审核,坚决杜绝工程款超付现象。
1.2.10按照合同约定,对索赔项目进行审核,合理合法的确认工程投资。各种确认资料及时办理,防止索赔事件的发生。现场资料日清月结,为工程月报的编制及工程现场动态成本控制分析提供准确数据。
1.2.11负责向业主单位、工程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宣传并贯彻跟踪审计的工作程序、内容及要求,同时对建设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各类风险及时预警或改正,最大限度地达到控制工程投资、保障工程顺利履约的目的。
1.2.12及时核定分阶段完工的分部工程结算,提供完整跟踪审计报告、竣工结算报告。
1.2.13本项目各工程实施期间,提供施工现场长期驻场跟踪审计服务,施工现场驻场代表不少于2人,每周不少于5日。
1.3总费用预计为151万元(含税)。
1.4本次招标不划分标段。
1.5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基本费最高限价:70%;审减费最高限价:70%,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1.6本项目将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的应用依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 及相关规则确定。无涉及的评估产品品类的,针对具体产品品类的处理结果均不适用,仅适用针对供应商的处理结果。***
1.7 根据《中国电信集团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暂行规定》,原则上安排不具备MSS系统相关支撑条件的单位暂缓按照该《暂行规定》施行不良行为管理,暂缓施行不良行为管理的单位,应自行删除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涉及的内容。中国电信31省公司(含省公司属专业公司、省公司直属单位,MSS组织架构不在对应省公司之下的情况除外)、云公司和集团总部职能部门以及采购和供应链管理中心已经具备实施不良行为管理的MSS系统支撑条件,应按《暂行规定》实施不良行为管理。中国电信系统集成有限责任公司(本部)、卫星通信有限公司、号百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本部)、天翼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天翼电信终端有限公司(本部)、中国电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中国电信集团投资有限公司、天翼物联科技有限公司、天翼爱音乐文化科技有限公司共计9家单位定于2021年9月19日具备相关MSS系统支持条件,中国电信国际有限公司、中国电信研究院(含科技创新中心和中电领航公司)、信元公众信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全渠道运营中心、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培训事业部(中国电信学院,含天翼人才发展、天翼智慧管理咨询公司和上海信息园区运营部等单位)、天翼数字生活科技有限公司共计6家单位计划于2021年10月具备相关MSS系统支撑条件,上述15家单位在实际具备相关MSS系统支撑条件后,应按《暂行规定》实施不良行为管理。其他尚不具备MSS系统相关支撑条件的单位,除非上级公司特殊安排之外,原则上暂缓按照《暂行规定》施行不良行为管理,必要时可联系上级公司采购归口管理部门确认最新情况。
2.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注册的其他组织,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1.2投标人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或承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1.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负责人应具备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且具有工程或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其他人员配备合理(本项目所有审计人员均须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过硬的业务素质以及较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协调能力。项目组成员非经委托方同意,不得更换;审计人员均为本公司注册人员);
2.1.4提供近一年(2019年或2020年)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相关专业机构提供的财务情况说明;
2.1.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投标应出具授权委托书、本企业劳动合同及2021年1月1日至今连续3个月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投标应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要求缴纳养老保险金证明材料的复印件胶装于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本企业劳务合同以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电子投标文件以上传的彩色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社保局官网下载的盖章电子版的养老保险金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视为原件;
2.1.6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以非联合体申明为准)。
2.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18年10月15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6年10月15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6年10月15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标准和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获取招标文件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9月25日上午8时30分至2021年9月30日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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