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条件
受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现就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电力专业安全生产费公开谈判采购项目(项目编号:CRMBM2021-TP161)以公开谈判方式采购。本项目采购资金来源为:《关于电力配电所综合自动化系统、高压柜、隔离开关整治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京铁计安〔2021〕17号)文件批复资金,已具备谈判条件。
二、采购内容
3.1 A01-A05包:
3.1.1营业范围:谈判申请人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具备承担谈判项目的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制造商。
3.1.2资质要求:谈判申请人注册资金A01、A02包须不少于6,000(含)万元,A03、须不少于10,000(含)万元,A04包须不少于5,000(含)万元,A05包须不少于10,000(含)万元需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须提供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3.1.3财务要求:谈判申请人经营状况良好,须提供采购年度前三年内,至少一年(2018年-2020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供应商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3.1.4生产资质:谈判申请人须具有符合谈判物资生产资质要求的有效相关资质证书或文件。
3.1.5检测报告:谈判物资须提供由具有检验资质(具有CMA认证且同时具有CAL或CNAS认证)的第三方检验机构2017年(含)后出具的型式检验(试验)报告,型式检验(试验)报告所包含的内容参见本次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型式检验(试验)报告中的检验依据应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不得依据企业标准或送检企业提供的技术指标,提供报告包括但不限于封面、检验结论、检验依据和主要检验指标数据页和质量合格的产品检验报告,其中:A05包须提供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型式检验(试验)报告和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系列容量覆盖范围按照JB/T56911标准执行,本次要求提供干式无励磁调压变压器容量30~500kVA范围内至少一种。
3.1.6业绩要求:
(1)谈判申请人须具有铁路局集团公司供电部(处)自开标之日起前两年内出具的本次谈判物资的安全运行业绩证明,安全运行业绩证明所开具的格式应符合原铁道部运输局2012年发《关于规范管理供电设备运行业绩证明的通知》的要求,同时该运行证明所显示的物资必须在国有铁路上运行达到一年以上,其中:A05包提供的运行业绩证明中变压器容量覆盖要求与型式检验(试验)报告、节能证书要求一致;
(2)谈判申请人须提供2018年9月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国有铁路类似项目上具有谈判申请物资供货业绩,须至少提供一份供货业绩证明材料,包括采购合同、增值税发票。
3.1.7信用要求:
(1)谈判申请人未处于国铁集团公布限制投标的供应商名单中,未被国家铁路局、国铁集团、国家电网(南方电网)、北京局集团公司纳入供应商“黑名单”;
(2)谈判申请人未处于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3)谈判申请人未处于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谈判申请人应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查询结果截图;
(4)谈判申请人未处于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谈判申请人应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首页-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输入公司名称)。
3.1.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提交的谈判申请。
3.1.9本项目不接受国铁集团公布的2020年铁路物资供应商年度信用评级结果为C、D级的供应商。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谈判公告附表。
四、谈判文件获取
谈判文件售卖从2021年9月27日起至9月30日止,每日9时00分至17时30分公开出售。本谈判文件每包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二、采购内容
3.1 A01-A05包:
3.1.1营业范围:谈判申请人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具备承担谈判项目的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制造商。
3.1.2资质要求:谈判申请人注册资金A01、A02包须不少于6,000(含)万元,A03、须不少于10,000(含)万元,A04包须不少于5,000(含)万元,A05包须不少于10,000(含)万元需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须提供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3.1.3财务要求:谈判申请人经营状况良好,须提供采购年度前三年内,至少一年(2018年-2020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供应商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3.1.4生产资质:谈判申请人须具有符合谈判物资生产资质要求的有效相关资质证书或文件。
3.1.5检测报告:谈判物资须提供由具有检验资质(具有CMA认证且同时具有CAL或CNAS认证)的第三方检验机构2017年(含)后出具的型式检验(试验)报告,型式检验(试验)报告所包含的内容参见本次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型式检验(试验)报告中的检验依据应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不得依据企业标准或送检企业提供的技术指标,提供报告包括但不限于封面、检验结论、检验依据和主要检验指标数据页和质量合格的产品检验报告,其中:A05包须提供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型式检验(试验)报告和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系列容量覆盖范围按照JB/T56911标准执行,本次要求提供干式无励磁调压变压器容量30~500kVA范围内至少一种。
3.1.6业绩要求:
(1)谈判申请人须具有铁路局集团公司供电部(处)自开标之日起前两年内出具的本次谈判物资的安全运行业绩证明,安全运行业绩证明所开具的格式应符合原铁道部运输局2012年发《关于规范管理供电设备运行业绩证明的通知》的要求,同时该运行证明所显示的物资必须在国有铁路上运行达到一年以上,其中:A05包提供的运行业绩证明中变压器容量覆盖要求与型式检验(试验)报告、节能证书要求一致;
(2)谈判申请人须提供2018年9月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国有铁路类似项目上具有谈判申请物资供货业绩,须至少提供一份供货业绩证明材料,包括采购合同、增值税发票。
3.1.7信用要求:
(1)谈判申请人未处于国铁集团公布限制投标的供应商名单中,未被国家铁路局、国铁集团、国家电网(南方电网)、北京局集团公司纳入供应商“黑名单”;
(2)谈判申请人未处于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3)谈判申请人未处于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谈判申请人应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查询结果截图;
(4)谈判申请人未处于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谈判申请人应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首页-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输入公司名称)。
3.1.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提交的谈判申请。
3.1.9本项目不接受国铁集团公布的2020年铁路物资供应商年度信用评级结果为C、D级的供应商。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谈判公告附表。
四、谈判文件获取
谈判文件售卖从2021年9月27日起至9月30日止,每日9时00分至17时30分公开出售。本谈判文件每包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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