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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江南路雨水管道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日期:2021-10-15 收藏项目
扬子江南路雨水管道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工程编号  YZSFJSZ2021090005
工程名称  扬子江南路(华阳路-古运河)雨水管道工程
招标人名称  扬州市市政设施管理处
代理机构名称  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财政
工程地点  扬子江南路(华扬路至古运河)
工程规模  3000万元
标段具体信息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发包方式 合同估算价(万元) 计划发包时间
 YZSFJSZ2021090005003  扬子江南路(华扬路至古运河)雨水管道工程监理  公开招标  32.7  2021-10-15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公告发布日期  2021-10-15
投标保证金金额  6000元
投标保证金开户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新城支行 投标保证金帐号  101563010400666680000000002
计划开工时间  2021-11-09 计划竣工时间  2022-03-18
公告开始时间  2021-10-15 公告结束时间  2021-10-20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监理·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甲级]或者[监理·综合资质](含)以上
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  [注册监理工程师(国监)·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企业业绩、信誉  良好
项目经理(总监)业绩、信誉  良好
其他条件  详见招标文件
公告信息  扬子江南路(华扬路至古运河)雨水管道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扬子江南路(华扬路至古运河)雨水管道工程监理 (项目名称)已由关于扬子江南路(华扬路至古运河)雨水管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待建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扬行审投资发(2021)43号(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扬州市市政设施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 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扬子江南路(华扬路至古运河)雨水管道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扬子江南路(华扬路至古运河)
2.2 工程规模:沿扬子江南路敷设雨水管道,新管道敷设总长约3.4km。
2.3 招标范围: 扬子江南路(华扬路至古运河)雨水管道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的道路工程、排水工程、土方工程等主体及附属设施,以及绿化等其他相关配套项目施工阶段、审计阶段、缺陷责任期保修阶段监理服务。
2.4 监理服务期:工程开工至缺陷责任期止。
2.5 监理合同估算价:建安费用暂按2736.94万元计算,合同估算价32.84万元
2.6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 其它: 监理业务包括: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的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和安全管理。包含但不限于以下事项:(1)投资控制;(2)工期控制;(3)质量控制;(4)信息管理;(5)合同管理;(6)安全管理;(7)组织协调;(8)质量保修期的监理工作;(9)委托人委托的其他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1)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2)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同一监理资质组成的联合体除外)。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监理资质和能力;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5)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3.6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项目总监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资格;
3.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人数3人:公路与城市道路工程专业1人、给水排水工程专业1人、【风景园林或观赏园艺或园林绿化或园林建筑或现代园艺或景观绿化】专业1人。
上述专业认定以注册专业或毕业证书所学专业为准。
3.8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监理员的要求: 2人;
注:项目组成员中须有一人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土建专业)。
3.9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项目总监必须经投标人任命,项目总监无在手工程。外地企业在资格审查前需到扬州市建设局工程处办理《进扬企业核验登记表》,且投标时拟投入监理组成员必须与核验表一致 ;
3.10 其它要求:项目总监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1)同时在两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2)将本人执(职) 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3)外地企业在投标截止前需到扬州市建设局工程处办理《进扬企业核验登记表》,且投标时拟投入监理组成员必须与核验表一致。
3.10.1投标人不属于《扬州市 2020 年度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及从业人员信用评价成果》中黄牌、红牌企业与个人并处于限制招投标活动期限内。         
3.10.2 投标人2021年 7 月至2021年 9月为总监理工程师、授权委托人正常缴纳养老保险。(应提供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
3.10.3已完成扬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信息系统基础信息数据的录入、完善工作
3.10.4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网站予以公示。
 3.11投标人没有被“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 号)”的要求,增加对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措施。(1)评标中的惩戒措施,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2)中标人确定的惩戒,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网站予以公示。
 3.12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 2021年 10 月 15 日至 2021年 10 月 20 日 。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1年10月26 日10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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