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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昌邑区民政局昌邑区社会福利中心维修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1-10-18 收藏项目
吉林市昌邑区民政局昌邑区社会福利中心维修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本招标项目吉林市昌邑区民政局昌邑区社会福利中心维修改造项目已由吉林市昌邑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批准招标,项目招标人为吉林市昌邑区民政局,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编号:***
3、项目名称:吉林市昌邑区民政局昌邑区社会福利中心维修改造项目
4、预算金额(即最高投标限价):69.7989万元,招标人不接受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报价。
5、招标内容:昌邑区社会福利中心维修改造施工。
6、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程。
7、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全部落实。
8、建设地点:吉林市昌邑区桦皮厂镇乔屯村一社(招标人指定地点)。
9、工期:2021年11月3日至2021年11月15日,总工期12日历天。
10、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相关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的合格工程标准。
11、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次招标活动对于满足国家采购政策要求的投标人按照相关规定的扶持政策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电力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4)外埠投标企业需按相关规定执行。
(5)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6)投标人须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本公司(案由:单位行贿罪)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案由:行贿罪)。
(7)投标人须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记录名单。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1年10月18日至2021年10月25日16:00止。***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标时间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0月28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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