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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江西省电力有限公司供电服务管理中心2021年第三次物资类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日期:2021-10-21 收藏项目
第一章  采购公告 国网江西省电力有限公司供电服务管理中心2021年第三次物资类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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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采购条件
本批采购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建设单位为国网江西省电力有限公司供电服务管理中心(以下简称“项目单位”),采购人为国网江西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批次相关项目进行公开采购。
采购人委托***采用公开竞争性谈判方式接受有兴趣的合格应答人(以下简称“应答人”)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应答文件。
2.采购范围
详见采购需求一览表
3.应答人资格要求
本次竞争性谈判要求应答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的能力。
3.1应答人及其应答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具备承担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的能力。
(2)应具备开具13%增值税发票的能力。
(3)具有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产品的生产许可证或国家规定的认证机构颁发的认证证书。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同一包(或子包)的应答。
(5)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6)提供的同类设备未因该设备原因出现过事故(或出现过事故,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验证)。
(7)在国内设备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严重质量问题而造成批量退货(退货量占合同金额10%及以上)或严重影响施工,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验证。
(8)在国内设备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货物或供应商图纸的交付拖延问题而严重影响施工和工程进度,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验证。
(9)在国内设备招应答活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受到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通报批评或投诉。
(10)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为竞争性谈判采购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为相应标包前期提供设计或咨询的,但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除外;
.为本(批)次竞争性谈判采购提供竞争性谈判采购代理服务的;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包货物应答的;
.对于接受代理商应答的项目,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委托两个及以上代理商参加应答的;
.被责令停业的;
.被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责任追溯措施未全面落实的;
3.2 应答人须满足如下专用资格要求:
详见技术规范书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应答者,请于2021年10月21日12:00至2021年10月26日12:00,***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4.2采购文件(电子文件)***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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