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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电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2021年石景山区统建统营试点项目施工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1-10-22 收藏项目
国网电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2021年石景山区统建统营试点项目施工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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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详见附件。
项目名称
招标范围
投标人专用资格要求
服务
期限
分值构成
报价
方式
最高
限价
资质要求
业绩
国网电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2021年石景山区统建统营试点项目施工采购项目 本项目建设7kW有序交流充电机117台,拆除现有112台充电桩。 1.投标人须具有承装(修)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2.投标人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3.以上证件须在履行施工期间内保持该许可资质继续有效。4.人员要求:1)项目经理须具有:a.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现聘用企业应为投标人;(建造师二级及以上;专业要求机电或建筑;)b.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级及以上。2)安全生产人员至少1人,应始终在工作现场;其中至少1人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级及以上。 投标人须提供自2018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3个及以上充电站(桩)施工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提供合同封面页、合同签字盖章页等合同内容页复印件)。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 技术:50%;价格:40%;商务:10%。 固定总价报价,依据工程量清单据实结算。 55
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须具备相应项目的实施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完成项目等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
(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3)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招标文件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
(4)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的规定,投标人存在导致其被暂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不得参加相应项目的投标。
(5)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改委等9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规定,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6)根据《关于对电力行业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及其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运行[2017]946号)要求,投标人不得被纳入电力行业市场主体严重违法失信“黑名单”。
(7)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
3.2投标人须满足相应招标项目的专用资格要求:
详见附件。
3.3除专用资格要求中明确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项目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如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3.1款和3.2款的规定。
(2)联合体各方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3)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负责获取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及投标工作。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中投标。
3.5除专用资格要求中明确接受代理商投标的项目外,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投标。
3.7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次招标的部分或全部标包投标。
3.8其他要求:无。
4.***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0月20日至2021年10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下午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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