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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淮安市分公司中心局可循环邮袋内部处理环节外包项目(第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1-11-22 收藏项目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淮安市分公司中心局可循环邮袋内部处理环节外包项目(第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请登录)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淮安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淮安市分公司中心局可循环邮袋内部处理环节外包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4.4万元, 招标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淮安市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预算金额:14.4万元人民币(含税)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淮安市分公司中心局可循环邮袋内部处理环节外包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淮安市分公司中心局可循环邮袋内部处理环节外包项目: 2.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磋商代理机构。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涵盖本采购项目的相关内容。若供应商已完成“三证合一”工作,只需提供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新版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2.2供应商须承诺能够提供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书原件,并加盖公章);2.3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2.4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失信人、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黑名单中(提供查询截图或者信用报告,并加盖公章);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提供承诺书原件,并加盖公章);2.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提供承诺书原件,并加盖公章);2.7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应答资格的;(4)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5)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中选、成交情形的;(6)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7)在最近五年内参与的采购活动中有行贿犯罪记录的;(8)在与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9)相关产品在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提供承诺书原件,并加盖公章)。 本项目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1-11-22 09:00到2021-11-25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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