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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溪县城市管理执法局竹溪溪城中心市场提档升级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1-11-28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XX-202110-JZ001(2)
2、采购计划备案号:溪采计备[2021]XM0378号
3、项目名称:竹溪溪城中心市场提档升级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122.0799(万元)
6、最高限价:122.0799(万元)
7、采购需求:
采购安装无机房客梯两部,室外自动手扶电梯一部
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日历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须提供相应材料)。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如为制造商,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乘客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旧)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安装、维修)B级及以上资质(旧),或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新)。
(2)供应商如为代理商:
代理商须同时提供制造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乘客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旧)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安装、维修)B级及以上资质(旧),或提供制造商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新)。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1年11月29日至2021年12月03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3:00至23: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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