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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高新区汉滨初中、河西九年制学校教学教具设备项目.采购公告
日期:2021-12-01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XCX-AK2021-044
2、项目名称:安康高新区汉滨初中、河西九年制学校教学教具设备项目
3、预算金额:********.00元
一标段:********.00元
二标段:********.00元
4、交货、安装、调试期:15天
5、采购需求:
第一标段:宿舍设施设备1项,预算金额:********.00元, 项目概况: 高新汉滨初中、河西九年制学校教学专用仪器,简要技术要求、用途:高新汉滨初中、河西九年制学校教学专用
第二标段:空调热水器设备一批,预算金额:********.00元,项目概况: 高新汉滨初中、河西九年制学校教学专用,空调、热水器(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简要技术要求、用途:高新汉滨初中、河西九年制学校,学校自用。
6、合同履行期限:******** 00:00:00 至 ******** 00:00:00(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 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信息一致);
3、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0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以及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5、税收交纳证明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1年至少一季度的纳税证明,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相关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供应商通过“****网站、中****网(********) 等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截止时点为磋商文件发售期至磋商截止时****网页截图(加盖供应商红色公章)附在磋商文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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