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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牡丹江卷烟厂购置电动搬运车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日期:2021-12-01 收藏项目

黑龙江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牡丹江卷烟厂购置电动搬运车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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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黑龙江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牡丹江卷烟厂购置电动搬运车项目(二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2月2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1-30050
项目名称:黑龙江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牡丹江卷烟厂购置电动搬运车项目(二次)
预算金额:11.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1.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电动搬运车2台,(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中约定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与本项目相符,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能力;有效的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新版三证合一营业执照,附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一年度企业公示年度报告的网上打印页);3.2供应商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一张近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3.3 供应商需提供近三年(2018年11月1日-投标登记截止之日,下同)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格式自拟);3.4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需自行查询是否存在行贿犯罪记录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如有行贿犯罪记录行为,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3.5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须自行通过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选择:“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对本企业进行信用查询,若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的,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集团公司与集团公司下属子公司,集团公司下属子公司之间,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均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8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审查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3.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2月02日         至 2021年12月08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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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式:凡符合资质要求且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2月2日至2021年12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9:00-16:00(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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