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安康科技馆展品翻新及图文导览制作
3、预算金额:867,000.00元
4、最高限价: 无
5、采购需求: 安康科技馆展品翻新及图文导览制作,1项, 采购预算: 867,000.00元, 项目概况: 1、对35件科普展品翻新;2、导览导视系统制作;3、科普图文制作,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用于安康科技馆展品翻新及图文导览制作
6、合同履行期限:2021-12-20 00:00:00 至 2022-02-17 00:00:00(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 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3)《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 号)及《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 号);(8)《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9) 《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 号);(10)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登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0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4)完税证明:提供截止至磋商时间前六个月任意一个月份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6)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 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即日起至2021-12-09 17:00:00 止***
售价: 每套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安康科技馆展品翻新及图文导览制作
3、预算金额:867,000.00元
4、最高限价: 无
5、采购需求: 安康科技馆展品翻新及图文导览制作,1项, 采购预算: 867,000.00元, 项目概况: 1、对35件科普展品翻新;2、导览导视系统制作;3、科普图文制作,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用于安康科技馆展品翻新及图文导览制作
6、合同履行期限:2021-12-20 00:00:00 至 2022-02-17 00:00:00(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 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3)《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 号)及《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 号);(8)《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9) 《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 号);(10)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登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0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4)完税证明:提供截止至磋商时间前六个月任意一个月份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6)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 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即日起至2021-12-09 17:00:00 止***
售价: 每套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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