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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高新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勘界立标项目采购公告
日期:2021-12-03 收藏项目


安康高新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勘界立标项目***于2021-12-22 日  14:00:00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请登录)
2、项目名称:安康高新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勘界立标项目
3、预算金额:789289.62元
4、最高限价:无
5、采购需求:安康高新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勘界立标项目,1项, 采购预算:789289.62元 。
项目概况:按照《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依法开展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勘界立标工作,精准落地核心保护区、重点保护区、一般保护区界线,在重要拐点、重要地段(部位)等关键点设立界桩,在交通要道、人为活动集中地的醒目位置竖立标牌,合理摆布实体、电子界桩,并将有关信息登记入库,形成详实、可靠、权威的勘界立标成果。
6、合同履行期限:2021-12 -24  00:00:00 至 2022-1-23  00 :00:00(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 响应供应商的资质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质要求: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质要求: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并具备以下条件: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授权代表本单位证明;
3.资质要求为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测绘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证书;
4.供应商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5.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查询记录网页截图(加盖供应商鲜章);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 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1、发售时间:即日起至2021-12-9 17:00:00 止(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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