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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视传媒媒资生产系统升级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1-12-28 收藏项目
吉视传媒媒资生产系统升级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吉视传媒媒资生产系统升级改造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
2.1项目名称:吉视传媒媒资生产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2.2招标内容:媒资生产系统,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
2.3 交付地点:吉视传媒信息枢纽中心。
2.4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内硬件设备到货。
2.5 交付期:合同签订后90日内系统整体上线试运行,合同签订后30日内成品区存储上线试运行
2.6 质保期:免费质保期3年(质保期自系统终验合格后起算)。
2.7 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
2.8付款方式:系统上线运行初验合格后支付合同额的30%,初验合格3个月后支付合同额的30%,项目终验合格后支付合同额的30%,剩余10%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结束后无息支付。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有效注册的独立法人,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财务、技术及服务能力,能承担招标人关于本次招标相关的配套工作。
3.3 投标人须具提供(2020年度至今)一个年度的财务报告。
3.4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条规定的,相关投标无效。
3.6制造商和其代理商不能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非制造商的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
3.7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招标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3.8投标人须出具所投货物(或服务)的制造商其所提供货物(或服务)的直接保修和售后服务承诺。
3.9 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在其本国使用其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3.10为了保障项目的交付周期、交付质量和延续性服务,投标人须具有 ISO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3.11 投标人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自2017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具有不少于3个省级及以上广电或运营商媒体内容生产管理系统实施案例,同时具有不少于1个省级及以上广电4K、8K音视频系统实施案例,以上项目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200 万元。(业绩均须提供合同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合同上须能清晰体现合同内容、合同签订时间及合同双方盖章,否则计为无效业绩)
3.12 投标人需具备与视音频媒资生产系统相关的自有软件著作权,可为本次项目提供优质服务,须提供以下软件著作权:
4K/8K非线性编辑系统、媒体系统软件、收录系统软件。(著作权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著作权证书上的软件名称需与上述名称对应)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2月28日至2022年1月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7:00时***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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