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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信西双版纳分公司2022-2023年电话外呼服务业务外包项目比选公告
日期:2022-01-06 收藏项目
本比选项目为中国电信西双版纳分公司2022-2023年电话外呼服务业务外包项目***,比选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西双版纳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中国电信西双版纳分公司2022-2023年电话外呼服务业务外包项目,预估金额为390万不含税范书元(含税),采用框架加订单的采购方式,实际结算金额以实际发生为准。
1.2采购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
(1)采购内容:本项目采购业务类型包含服务类、外呼营销类、热线及政务热线类,具体内容如下:
服务类:指通过10000号系统,政府服务热线12345系统,号百114系统,进行的基础服务、关怀服务、维系挽留等政务来话服务处理。服务内容:投诉申告、投诉处理、投诉回复/判责、主动服务(客户关怀、客户回访)、客户维系挽留、紧急业务处理等业务。
外呼营销类:指使用集中呼叫平台,号码96202,对电信新老用户进行业务介绍、业务推荐及业务销售的电话营销。服务内容:电信的新用户办理/老用户加装移动、宽带、4K高清业务;套餐提值迁转、包年预存、宽带提速;来显、彩铃、短信包、流量/语音包等功能包;家庭云、智能组网等转型增值业务;话费通知/催缴、装维回访、满意度调查、。
热线及政务热线类:114热线:为用户提供号码信息服务。服务内容:查号、行业首查、查询转接、信息采集、商旅服务、通信助理等。政务热线:政府政务平台热线。服务内容:政务咨询、12345热线,市政建设意见收集;对社会生活发生的劳动保障、医疗服务、教育、安全等需政府解决的诉求;对企业生产经营、发展环境等方面需要政府协调解决的诉求;政府部门及人员的批评意见、投诉;综合信息查询服务。
(2)比选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比选包,选取1家中选单位,中选份额为100%。
(3)服务地点:云南省西双版纳州景洪市。
(4)服务人员要求:服务人员不得少于35人。
(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或份额执行完为止,以先到者为准。
(6)服务质量要求:满足技术规范书要求。
【本项目将按照不定期更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的应用依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及相关规则确定。无涉及的评估产品品类的,针对具体产品品类的处理结果均不适用,仅适用针对供应商的处理结果。***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详见下表,参选人的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1)计件计量部分:
序号
业务类型
小类
服务内容
单位
最高含税单价限价
1
114号百及政务类
查号
接听114来话查询号码有关通话
元/次
0.40
政务来话
接听政务平台(热线)来话查询、投诉相关问题的通话
元/次
3.00
其他复杂业务
是指通过这两个平台,转相关单位及部门进行复杂处理的全过程
元/次
10.00
2
服务类
满意度调查
公司所组织的相关服务满意度调查
元/次
1.40
3
营销类
外呼营销话务量
所有通话时长大于15秒的外呼营销活动话务量
元/次
1.20
装移维回访
装移维施工结束后的服务质量回访
元/次
1.40
其他复杂业务话务量
投诉、装维、满意度回访,通话时长大于180秒的话务量
元/次
3.00
(2)基础服务费部分:最高含税总价限价为200万元。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参选人应提供有效的由工商部门核发的已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复印件。如参选人为分公司,除上述资质证书外,需另附总公司由工商部门核发的已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对于分公司在本项目参选的授权。其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须提供相应登记注册证明材料。
2.1.2参选人须具备有效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业务种类须包含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国内呼叫中心业务,业务覆盖范围须包含西双版纳州。须提供国家通信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视为不具备相应资质。
2.1.3参选人2019年1月1日至参选截止日在全国范围内至少具有1个类似(类似是指呼叫中心类、政务热线类、电话营销类等)项目业绩合同,且合同业绩累计金额不低于100万元。须提供合同全本或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合同关键页包含:合同首页、内容页、金额页、签字或盖章页等,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无合同签订时间的,以合同内容中可识别的合同执行时间(如“XX年度XX合同”)为准。单项合同须至少提供一张对应的发票,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框架合同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及对应的结算发票,框架合同的金额以结算发票金额为准。中标/中选通知不作为业绩证明材料。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视为无效合同。
2.1.4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比选包比选或者未划分比选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比选。
2.1.5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申请。。
2.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2年01月07日至2022年01月11日,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下午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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