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招标信息 > 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检察院食材配送服务招标公告
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检察院食材配送服务招标公告
日期:2022-01-12 收藏项目
江苏正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正诺”)受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食材配送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食材配送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70万元/年
最高限价:人民币70万元/年
采购需求:为保证溧水区人民检察院食堂食材的食品安全和卫生,解决全院干警就餐问题,现面向社会采购一家优秀供应商,为溧水区人民检察院食堂提供食材配送服务。
本项目采购范围包括且不限于蔬菜类、鲜肉类、水产类、干货、杂货、调配料、冻品、粮油、副食等。(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和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成立不足一个月无需提供)会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相应的专业设备说明、技术管理人员情况说明、专业技术资质等);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六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项目实施所必须的许可资质证明材料)
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供应商的经营范围必须涵盖所投产品的销售等(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范围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若为生产型企业还须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及所有从业人员的健康证明(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凡是政府有关部门正在查处的企业、有违法经营及食品安全事故等不良记录不得参与本项目采购(不良记录由采购人认定,若供货商承诺不属实,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提供承诺书原件)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2年 1 月 13  日-2022年1 月 19  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2:00至5: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或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zhangpei@zbytb.com

请注册或升级为及以上会员,查看招投标方式
来源:项目来源
联系客服

客服电话:13718359801

招投标项目咨询:微信扫码,咨询张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