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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2023年职工综合补充医疗保险采购公告
日期:2022-01-20 收藏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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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扬州五台山医院位于扬州市五台山路2号,此次采购项目参保人群:被保险人为江苏省扬州五台山医院(含市精防中心)所有在职员工(人数494人)。内容包含对医院在职员工保险项目的承保、理赔、服务工作。
1.项目编号:(请登录)
2.项目名称:江苏省复员退伍军人精神病医院2022年、2023年职工综合补充医疗保险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约71.14万元(按每人每年720元计算)。
4.最高限价:本项目设定最高限价,最高单价限价为720元/人
5.采购需求: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6.合同履行期限:2年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 投标函(原件)
2 资格声明(原件)
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 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2021年11月-2022年1月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6 投标人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7 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0年度财务报告 (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8 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原件)
9 投标人参加1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10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注:①受疫情影响,享受国家政策缓交或减免规费税金的,可提供政策支持文件替代相关证明材料。
②如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等非企业法人,则5、6、7项无需提供。
③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中均须提供上述资格证明文件。资格证明文件须清晰可辨,若有缺失或不清晰,将导致投标被拒绝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和监狱、戒毒企业享受价格扣除。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具备经营保险资格的寿险公司。应具有保险业务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2、具有经过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的保险相关保险条款。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2年1月21日至2022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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