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工程项目管理所新建齐河铁路物流基地货运增量扩能工程、兖州北站货场集装箱货区 扩能改造工程建管物资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新建齐河铁路物流基地货运增量扩能工程、兖州北站货场集装箱货区扩能改造工程分别已由《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转发〈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新建齐河铁路物流基地货运增量扩能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的通知》(济铁计函〔2019〕259号)、《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计统部关于下达兖州北站货场集装箱货区扩能改造工程建设方案的通知》(计技装函[2021]38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技术改造资金,项目业主为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人为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工程项目管理所。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
1.采购条件
新建齐河铁路物流基地货运增量扩能工程、兖州北站货场集装箱货区扩能改造工程分别已由《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转发〈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新建齐河铁路物流基地货运增量扩能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的通知》(济铁计函〔2019〕259号)、《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计统部关于下达兖州北站货场集装箱货区扩能改造工程建设方案的通知》(计技装函[2021]38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技术改造资金,项目业主为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人为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工程项目管理所。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
- 2.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项目概况
2.1.1新建齐河铁路物流基地货运增量扩能工程。本工程施工图预算核定投资1.91亿元,工程总工期12个月。
2.1.2.兖州北站货场集装箱货区扩能改造工程。
拆除货5、7、8股线路及相关站台和仓库,新建货5、6股,对货2股站台改造,既有龙门吊进行整治,信号、通信及信息、电力、给排水、房建等配套改造。
2.2采购内容:详见《物资需求及资格要求一览表》
3.1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并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3.2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较强的资金保障能力。
3.3必须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4对列入国家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的工业产品目录、原铁道部行政许可证目录和铁路产品认证采信目录内的产品或铁路专用设备,需提供相应认证资料(必须在有效期限内)。
3.5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查询方式: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
3.6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查询方式: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
3.7近一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应无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
查询方式: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
3.8投标人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查询方式: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
3.9本次采购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10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其他要求见《物资需求及资格条件一览表》
4. 谈判文件的获取
4.1.谈判文件获取时间:2022年1月21日09时00分至2022年1月2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截止。
谈判文件售价:每包贰佰元整(200.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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