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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南屯煤矿33上08工作面影响地面建筑物处置工程招标二次公告
日期:2022-02-11 收藏项目


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南屯煤矿)33上08工作面影响地面建筑物处置工程
公开招标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南屯煤矿)33上08工作面影响地面建筑物处置工程公开招标,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南屯煤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南屯煤矿)33上08工作面影响地面建筑物处置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南屯煤矿)33上08工作面影响地面建筑物处置工程公开招标***
建设地点: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南屯煤矿)。
工程概况: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南屯煤矿)33上08工作面开采后,地表变形将对南屯电力分公司5#冷却塔、超低排放系统、烟囱等工程结构物产生不利影响,需对5#冷却塔实施定向爆破拆除,对烟囱和超低排系统周围进行钢结构围挡封闭,附属建筑物拆除、设备挪移及钢材回收。
2.2 招标范围
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南屯煤矿)33上08工作面影响地面建筑物处置工程,该工程需对5#冷却塔实施定向爆破拆除,对烟囱和超低排系统周围进行钢结构围挡封闭,附属建筑物拆除、设备挪移及钢材回收。2.3 计划工期:总工期50 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企业,注册成立年限不低于三年,总承包单位需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需有爆破与拆除专业承包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爆破施工能力。
(2)投标人应具备火工品供应、运输能力,并配备有证照齐全的放炮员,确保爆破作业正常进行;同时,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有一级建造师资格,具有工程总承包管理经验。
(3)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不良状态。
(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承包工程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无因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等失信行为被列入“黑名单”限制投标的情况。
(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所提供的证明材料应真实有效,招标人有权查验原件,如若发现所提供资料无效,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资格。
3.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2年02月11日9:00至2021年02月16日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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