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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口市2022年冬季清洁取暖项目电代煤及生物质水暖炉(不见面开标)招标公告
日期:2022-05-11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GP370681000202202000077
项目名称:龙口市2022年冬季清洁取暖项目-电代煤及生物质水暖炉项目
预算金额:项目总预算金额:6630.9万元,其中财政补贴预算3534万元。
最高限价:其中A.B包热泵热风机最高限价为4400元/户、C包生物质水暖炉最高限价为3450元/户、D包3P空气源热泵(水暖式)机组最高限价为8800元/户、E包5P空气源热泵(水暖式)机组最高限价为14600元/户。
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上年度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查询);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A、B、D包要求
(1)本项目A、B、D包属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对小微企业制造价格给予10%的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2)A、B、D包投标人应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中明确的行业所对应的划分标准,按“工业”划型,判断是否属于小微企业制造,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评审时不予承认。
(二)C、E包
(1)本项目C、E包专门面向小微企业制造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如投标人所投货物有一项为非小微企业制造,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所投货物由小微企业制造,即所投货物由小微企业生产且使用该小微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2)C、E包投标人应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中明确的行业所对应的划分标准,按“工业”划型,判断所投货物生产制造企业是否属于小微企业,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6月2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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